通知公告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查询及相关手续办理通知
12月16日10时起,学生(含申请随堂修读课程的结业生)可以查看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为了保障考试顺利进行,请同学们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一、考试安排查询与确认
1.查询方式:综合教务系统→信息查询→考试安排。
2.信息确认:
(1)考场安排不绝对以课程班为单位,请务必以查询结果为准。
(2)考试如有调整,请以教务部网站和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通知为准。
(3)未查询到期末考试安排的课程,请主动向任课教师确认期末考核安排。
二、考试要求
1.时间要求:请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并配合完成考场清理。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进入考场,该场考试以缺考论处;开始考试后的30分钟内,无论答题完毕与否,一律不准离开考场。
2.考试证件和作答要求
(1)务必携带具有本人清晰照片的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请不要使用校园卡)。未携带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2)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需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作答;答题卡(涉及大学英语系列课程)需使用2B铅笔填涂。
(3)作答前务必核查试卷页数(试卷正反面),如遇缺页或印刷不清,请及时向主考或监考人员反映。
3.特别说明
(1)实验、口试、表演等方式的考核:请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参加考核,否则按缺考处理。
(2)论文、作品、课程设计和课程报告等方式的考核:请在任课教师规定的时限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考核成果。逾期未提交者,按缺考处理。
三、考试纪律
1.请同学们仔细阅读《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考试说明》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考场规则》,熟悉考试流程,按照要求应考。
2.禁止携带物品:除非任课教师另有规定,禁止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如复习卡片)、空白纸张、各类新型人工智能穿戴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及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耳机、AI眼镜等);若带入考场,须于考试开始前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或放在考试位上或考试位附近,其中,手机等电子设备必须关机。
3.交卷离场要求:试卷、答卷、答题本(卡)、草稿纸等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和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考生交卷离场后,请勿在考场外聚集、聊天。
4.杜绝考试违规:考试违规类型分为考试违纪、考试作弊和严重考试作弊,请同学们认真学习和准确理解《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考试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对于非笔试类课程考核,所提交的成果应为本人(或本组)原创,绝不出现请他人或替他人考核、剽窃他人成果、伪造或篡改数据等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关于AI工具的使用须严格遵守课程考核规定,确保合规使用。
四、考试手续办理
1.结业生补考
2024年3月至2025年9月申请结业的学生(已申请随堂修读课程或已参加9月份结业生提前补考的学生除外)可于12月17日6:00至12月19日17:00登录综合教务系统“选课报名→结业生补考”模块申请参加本学期开设课程补考。该手续具体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请查阅《关于结业生办理未取得学分课程(本学期开课)补考手续的通知》。
注意:请提前向学籍所在学院辅导员了解入校方式,提前规划好返校行程。
2.补缓考
之前学期办理“缓考”且本学期有开设的课程,可申请补缓考。学生可于为12月17日9:00至12月19日17:00登录综合教务系统“选课报名→补缓考申请”模块办理。该手续具体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请查阅《关于期末考试补缓考手续办理的说明》。
注意:无法通过综合教务系统申请补缓考的情形(如拟申请补缓考的课程发生课程名称变化或不再开设需要办理替代课程补缓考的),学生可于12月17日至12月19日(每日9:00-17:00)到教务部侯老师处(办公地点:主楼群3号楼611办公室;办公电话:0596-6288126)办理手续,需现场领取、填写表格。
3.缓考
若有符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期末考试缓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文件规定的情况或因其他不可抗力突发事件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学生可申请期末考试缓考(办理流程请详见《管理规定》第四条)。请特别注意,考生必须按照《管理规定》的办理时限和流程要求办结手续,缓考方能生效,否则按“缺考”处理。
提示:期末缓考办理流程中涉及的学生请假事宜,请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该文件已于2025年9月更新)的相关规定执行。
预祝各位同学取得好成绩!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