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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3-10-1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 凡我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关证件与材料,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入学的,应于报到截止日期前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未经允许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新生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一)因病: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认为不宜在学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后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新生本人向学校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
(二)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生及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向学校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三)因其他原因无法入学的,由新生向学校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五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依照我校招生办公室当年新生复查的程序和办法处理。
第七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校历规定的注册日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八条 学生须按规定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取得该学期所修读课程学分的认可资格。
一、新生如何办理请假手续?
1.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入学的新生,应于报到截止日期前办理请假手续。
2.学生通过快递(仅接收顺丰或EMS)方式向教务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新生延期报到申请表》;
(2)相关证明(①身体疾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②家庭原因、其他原因:相关纸质证明)。
注意:电话请假无效!申请材料请务必留下完整的考生信息和有效联系电话。
二、新生如何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1.除应征入伍外,其他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于报到截止日期后2周内提出申请。
2.学生通过快递(仅接收顺丰或EMS)方式向教务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2)相关证明(①应征入伍: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②身体疾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③出国留学:留学证明;④其他原因:相关纸质证明)。
3.教务部收到上述材料后送学校审核。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教务部出具《学籍异动通知》。其中,对因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登记办理结果并将该表寄回征兵办。
三、在校生如何办理暂缓注册手续?
具体请参见《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
四、材料寄送地址
通信地址:福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主3#612
收件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邮政编码:363105
联系电话:0596-6288517
1.《新生延期报到申请表》
2.《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注:以上表格请前往“下载中心→学生用表”界面下载使用。
教务部联系方式请查看《教务工作信息表》
各院系联系方式请查看《校内常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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