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生
发布: 2024-03-29《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交流生、联合培养生若干问题管理规定(试行)》第三章“联培生的学业管理”:
第九条 联培生完成国外学习,取得合作院校的毕业和(或)学位证书后,方可向我院提出毕业和学位申请。
第十条 联培生向我院提出申请毕业和学位的专业,原则上以该生办理外出学习手续时所就读的专业为准,由本人提出申请交该生学籍所在系审核。因合作院校原因发生专业变动者,经核实后允许学生补办院内转专业认定,但必须基于我院当年毕业生的专业范围。
第十一条 联培生应按照我院规定的毕业工作流程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因客观原因无法在当年度完成手续办理者,可于下一年度办理。
如何申请我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申请时间:根据学校收到申请材料的时间,分批次进入毕业及学位审查。
(1)每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提交申请,可以进入次年3月批次毕业及学位审查。
(2)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6周结束前提交申请,可以进入当年7月批次毕业及学位审查。
(3)每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提交申请,可以进入当年9月批次毕业及学位审查。
2.学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联合培养生毕业及学位申请表;
(2)合作院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合作院校出具的成绩单(复印件)。
3.学生将上述材料通过快递(仅接收顺丰或EMS)或者现场提交的方式送到以下地址:
通信地址:福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主3#612
收件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邮政编码:363105
联系电话:0596-6288796
4.受理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学生本人的学校邮箱(学号@stu.xujc.com),学生需根据邮件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图像采集和信息确认。
5.毕业及学位审查结束后,学生应返校办理学杂费结算方可领取证书。
1.《联合培养生毕业及学位申请表》
2.《合作项目学生毕业离校费用结算单》
注:以上表格请前往“下载中心→学生用表”界面下载使用。
教务部联系方式请查看《教务工作信息表》
各院系联系方式请查看《校内常用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