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工作职能

发布:  2016-12-01

教务部是负责全院教务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其职责是在主管院领导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各学科专业的设置与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审核、各教学环节的安排与实施、教学秩序的维护、教学质量的评估、教学改革的推进,以及对全院教学资源实施整体的协调管理,从而贯彻学校办学理念,建立规范科学的教学管理体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确保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教务部的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学科专业的设置与建设

1.在学院主管领导的协调下,与招生办公室、信息与规划部共同筹划、制定全院各学科专业的设置与建设计划。

2.及时提供有关各学科专业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的分析性报告及其相关资料。

二、人才培养方案与开课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1.在学院领导下,协助各分院、系根据学院的要求和教学改革的实际,制订、修订,并最终审定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2.组织各分院、系、教学部根据各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开课计划(包括课程、实习、毕业论文、实践教学周和其他教学环节)。

3.根据开课计划组织选修课、特别是全校性选修课的开课,指导学生选课,落实学生选课结果。

三、教学运行管理

1.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的调度,完成排课、调课、停课及教室的安排、调配等管理工作。

2.组织各分院、系、教学部编写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相关的教学文件。

3.负责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及其他实践环节的总体安排和过程管理工作,并检查具体实施情况

4.兼职教师的聘用审核、教务服务以及教学酬金的核算。

5.统计专、兼职教师课时数,核算专任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6.预订、审核、采购和供应全院师生使用的教材、讲义等其他教学参考资料,并定期向学生公布教材及其他教学参考资料的开支情况。

7.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公共教学设施,组织有关设备的维护。

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期中、期末的教学质量评估,收集、整理并反馈各种评估信息。

四、考务管理

1.拟定考试的有关规定、通知,组织监考培训并配合学工部做好学生考试教育。

2.组织各分院、系、教学部进行试卷命题、审核工作,负责全院试卷的印刷和送考工作。

3.编排全院考试进程表,安排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落实主考、监考、巡考人员名单。

4.负责考场纪律与秩序的维持,及时处理考场违纪行为。

5.负责成绩的复核、发布和复查工作,负责成绩单打印、寄送工作。

五、学籍、学业管理

1.负责学生注册统计,每月定时公布在校生统计数。

2.学生各类学籍异动和学籍信息变更的受理、审核和手续办理。

3.负责学生每学期的修读情况统计以及相关的学业警示工作。

4.负责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学士学位授予名单的审核、报批及学历注册、各类证书制作和发放工作。

5.学生出国中英文成绩单、在读证明、学历证明的办理。

六、其他工作

1.负责各类教学档案的归类、整理和管理。

2.负责建设、维护教务部网站。

3.负责教学、教务方面的数据统计;积极推进现代化管理,不断完善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教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