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查询及相关手续办理通知

发布:教务部  2023-12-19

122210时起,学生(含申请随堂修读课程的结业生)可以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查看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具体查询方式:“信息查询→考试安排”。如有考试调整,请以教务部网站和各院系教学秘书通知为准。

为了保障考试顺利进行,请同学们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一、考试要求

1.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前10分钟为考场清理时间,请同学们务必提前到达考场。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进入考场,该场考试以缺考论处;开始考试后的30分钟内,无论答题完毕与否,一律不准离开考场。

2)考场安排不绝对以课程班为单位,请同学们务必自行登录综合教务系统确认考试安排。

2.考试证件和作答要求

1)考生务必携带具有本人清晰照片的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请不要使用校园卡)。未携带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2)除有特殊要求外,考生均需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作答;答题卡(涉及大学英语系列课程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需使用2B铅笔填涂。考生在作答前,务必核查试卷页数(试卷正反面),如遇缺页或印刷不清,请及时向主考或监考人员反映。

3.非笔试类课程考核要求

1)采用实验、口试、表演等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请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参加考核,否则按缺考处理。

2)采用论文、作品、课程设计和课程报告等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请在任课教师规定的时限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论文、作品、课程设计和课程报告等。逾期未提交者,按缺考处理。


二、考试纪律

1.请同学们仔细阅读《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考试说明》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考场规则》,熟悉考试流程,按照考试要求应考。

2.除非任课教师另有规定,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参加考试,其他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复习卡片、空白纸张及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耳机等电子设备)不得带入考场;若带入考场,须于考试开始前与其他物品一起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或放在考试位上或考试位附近,其中,手机等电子设备必须关机。

3.考试使用的试卷、答卷、答题本(卡)、草稿纸等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和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考生交卷离场后,请勿在考场外聚集、聊天。

4.对于非笔试类课程考核(论文、作品、课程设计和课程报告等),所提交的成果应为本人(或本组)原创,并按任课教师要求的程序和渠道提交相应的考核材料,绝不出现请他人代写、替他人完成、剽窃他人作品、伪造或篡改数据等违背课程诚信考核要求的行为。

5.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考试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考试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版)》进行处理。


三、考试手续办理

1.结业生补考

20223月至20239申请结业的学生(已申请随堂修读课程或已参加9月份结业生提前补考的学生除外)可于12256:00122724:00登录综合教务系统“选课报名→结业生补考”模块申请参加本学期开设课程补考。该手续具体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请查阅《关于结业生办理未取得学分课程(本学期开课)补考手续的通知》。

注意:请提前向学籍院系辅导员了解返校要求,提前规划好返校行程。

附:各院系辅导员联系方式

2.补缓考

之前学期期末考试办理“缓考”且本学期有开设的课程,可申请补缓考。学生可以登录综合教务系统进行补缓考申请,申请时间为12258:00122717:00。该手续具体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请查阅《关于期末考试补缓考手续办理的说明》。

注意:无法通过综合教务系统申请补缓考的情形(如拟申请补缓考的课程发生课程名称变化或不再开设需要办理替代课程补缓考的),学生可于1225日至1227日(每日9:00-17:00到教务部朱老师处(办公地点:主楼群3号楼611办公室;办公电话:0596-6288126)办理手续(学生在办理现场领取、填写表格)。

3.缓考

若有符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期末考试缓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文件规定的情况或因其他不可抗力突发事件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学生可申请期末考试缓考。请特别注意,考生必须按照《管理规定》的办理时限和流程要求办结手续,缓考方能生效,否则按“缺考”处理。


预祝各位同学取得好成绩!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