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携带各类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强调

发布:教务部  2026-06-18

为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杜绝考试违规行为,现就考场各类电子设备的管理要求,再次强调如下:

1.严禁携带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

2.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此类电子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智能手表/手环、AI眼镜、手机、蓝牙耳机、词典笔等。


请同学们不要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入场前请务必仔细自查,尤其检查手腕处是否已摘除智能手表/手环,是否已将AI眼镜换成普通光学眼镜。已经携带的,须在进入考位前关机并交至考场指定位置存放,严禁放置于考位附近。考中一经发现上述电子设备,将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25年修订)》严肃处理!

诚信应考是每位学生的基本准则,请全体同学自觉遵守考场规定,主动配合监考检查,共同营造干净、公正的考试环境。


附录:《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25年修订)》原文节选

第五条 学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除开卷考试中教师另有说明外,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或考生座位有以上物品的;

 ……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26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