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公共外语语种变更事宜通知
发布:教务部 2024-12-02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公共外语课程修读办法(2024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意向变更公共外语语种的学生,需在每学期期中后根据教务部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现就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变更公共外语语种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一、申请方式及要求
1.申请条件:在校期间未变更过公共外语语种的学生。
2.提交材料:《公共外语语种变更申请表》(下载路径:教务部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用表)。
3.提交时间:2024年12月6日(第12周周五)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4.提交地点:主楼群1号楼3F-65对应的教学秘书处。
申请项目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公共外语语种变更为日语 | 杨老师 | 0596-6288062 |
公共外语语种变更为英语 或2023年及之前入学,公共外语语种已为英语的小语种学生 调整课程类型为英语(艺术类) | 王老师 | 0596-6288202 |
公共外语语种变更为法语(限非英语专业的小语种学生) | 余老师 | 0596-6288092 |
5.根据《办法》,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有一次,且仅有一次变更公共外语语种的机会。无论选择何种公共外语语种,均应修读完成该语种课程体系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方可毕业。请同学们慎重考虑。
二、申请结果查询及修读说明
1.本次申请变更语种为日语的学生,如为2022年起入学的日语小语种学生,新学期《大学日语》课程将依据高考日语成绩实行分级教学,其他学生新学期默认安排修读《大学日语Ⅰ》。
2.本次申请变更语种为英语的非小语种学生,新学期将默认安排修读《大学英语Ⅰ》(非艺术类专业)或《大学英语(艺术类)Ⅰ》(艺术类专业)。
小语种学生:
(1)公共外语语种原为日语或法语,现计划变更为英语者,申请时可根据自身英语基础选择修读英语(普通类)或英语(艺术类)。其中,选择修读英语(普通类)的学生,若新学期无法跟上教学进度,可在开学2周内申请调整为修读英语(艺术类),逾期或之后学期均不允许调整。
(2)2023年及之前入学且公共外语语种已为英语者,如有需要可申请调整大学英语课程类型为英语(艺术类)。则尚未修读的《大学英语》课程,将安排同级别的《大学英语(艺术类)》课程;此前未修读合格的《大学英语》课程,将相应调整为重取同级别的《大学英语(艺术类)》课程(需线下办理学分重取手续);此前已修读合格的《大学英语》课程不受影响。
3.本次申请变更语种为法语的小语种学生,新学期将默认安排修读《第二外语(法语)Ⅰ》。
4.以上课程班最终学生名单预计将于2024年12月23日在综合教务系统发布,请同学们及时登录查看。
5.如《大学日语Ⅰ》《第二外语(法语)Ⅰ》修读学生数未达到开班要求,下学期将不开课,延迟至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设。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办法》,“公共外语语种为日语、法语的学生,若某一学期公共外语课程与其他必修类课程上课时间冲突且无法调整,可申请当学期缓修公共外语课程”。存在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的学生,请于课表发布后及时联系对应的公共外语教学秘书进行调整;确实无法调整者,请提交《缓修课程申申请表》(下载路径:教务部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用表),经学籍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审核后,提交至主楼群1号楼3F-65对应的公共外语教学秘书处。
2.根据《办法》,学生变更公共外语语种申请通过后,原已修读合格的公共外语课程学分可认可为技能选修课学分(无需提交申请,各院系于学期学业统计时直接认可)。
3.公共外语课程为必修课程,使用教材将根据修读语种和级别,由学校统一购买发放或由教学秘书指导学生自购。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