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游泳专长学分申请及游泳水平测试通知

发布:体育教学部  2017-09-06

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2016年版)》的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游泳专长学分,经测试合格即可获得1个体育学分。为了有序开展此项工作,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游泳专长学分申请及游泳水平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及测试对象

凡掌握一定游泳技能且游泳水平达到下列最低评分标准的同学(2017级新生除外)可于教学周第1周(911日-915日)内向体育教学部递交《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体育专长学分申请表》(此表由学生自行在体育教学部或教务部网站下载、打印),递交地点:风雨球馆302

体育教学部将对申请学生进行核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方可参加游泳水平测试。最终测试名单将在第1教学周周末在游泳馆公布。过期不再办理。

(注:每个学生大学期间只能申请1个游泳专长学分)

二、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男子:不限泳姿、在12分钟内完成400米不间断游泳。

女子:不限泳姿、在7分钟内完成200米不间断游泳。

(游泳水平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1

三、测试时间

918日-922日(第2教学周)每天中午12:30-14:00

四、测试地点

北区游泳馆。

五、特别说明

1.所有参加游泳测试的学生须携带本人健康证、学生证和校园卡(必须确保照片清晰),否则不予参加测试。为了安排起见,望同学严格按测试流程图参加测试(见附件2

2.出于安全和场地因素考虑,游泳馆每天中午允许参加测试的学生人数不超过80名,先来先测,额满为止。参加测试的学生须服从管理和测试人员的指挥。

3.凡参加测试的学生请务必于每场测试开始之前10分钟到场,到指定位置领取自己已递交的申请表交测试人员,并按顺序参加测试。

4.严禁替考,一经发现将上报学校按考试作弊处理。

5.测试过程中,不得抱泳道线,每次转身不得停留超过5秒以上。因违规受测试人员警告累计两次及以上者,终止测试,测试结果为不通过。

6.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分申请。

7.在测试过程中出现抽筋、晕厥等情况时应退出测试,可在下一学年再次申请。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附件1:游泳水平测试评分标准

男生(400米)

女生(200米)

时间

分值

时间

分值

12:00.0011:30.00

85

07:00.0006:30.00

85

11:29.0010:40.00

86

06:29.0006:00.00

86

10:39.0010:00.00

87

05:59.0005:30.00

87

09:59.0009:20.00

88

05:29.0005:00.00

88

09:19.0008:40.00

89

04:59.0004:40.00

89

08:39.0008:00.00

90

04:39.0004:20.00

90

07:59.0007:30.00

95

04:19.0004:00.00

95

07:29.0007:20.00

96

03:59.0003:50.00

96

07:19.0007:10.00

97

03:49.0003:40.00

97

07:09.0007:00.00

98

03:39.0003:30.00

98

06:59.0006:50.00

99

03:29.0003:20.00

99

06:49.00以内

100

03:20.00以内

100


附件2:游泳水平测试流程图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体育教学部

201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