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推动技术赋能,防范技术风险,维护学术诚信,保障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提出如下意见。
一、定义
本意见中的人工智能工具包括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和人工智能辅助工具。
1.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文本、图像、声音等内容的工具,如Kimi、文心一言、豆包、DeepSeek等。
2.人工智能辅助工具: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进行语言润色、数据分析、图表制作等工作的工具。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我校所有专业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三、使用原则
1.以人为本
人工智能工具使用应服务于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服务于毕业论文(设计)对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察出发点。教师需主动引导学生辩证认识人工智能。学生应正确认识人工智能工具对本科阶段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辅助作用,避免过度依赖或不当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始终坚持以人为主导。
2.合法合规
人工智能工具选择应确保来源合法,不得使用未通过国家网络安全审查或存在法律风险的应用程序或服务。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数据处理符合数据安全、隐私保护与知识产权相关规范;应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坚持真实、客观、公正。
3.学术诚信
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时应遵循学术诚信原则,禁止用人工智能工具代替本应由本人进行的学术训练,保证学术思想、研究思路、核心内容、核心论证、实验方案设计、关键数据分析、结论产出以及最终定稿等关键环节均由本人独立完成。严禁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实施代写、剽窃、伪造等行为,不得将人工智能工具生成的内容直接作为自己的学术成果,不得将人工智能工具列为毕业论文(设计)作者或共同作者,不得将其他作者已标注为人工智能工具生成的内容作为原始文献使用(确需引用需加以说明),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由人工智能工具生成的参考文献。
4.强化学习
人工智能工具也是一种学习工具,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可适当增加对提示词工程、人工智能工作流等数字化辅助工具的学习,以尽可能获得有效、科学、准确的生成结果。
四、允许使用范围
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的前提下,且当人工智能工具生成的内容不会对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核心工作和创新能力考察造成影响时,作者可在以下范围内合理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并对人工智能工具生成内容的真实性、原创性、合法性及准确性负责。
1.辅助开展文献检索与整理
允许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辅助开展文献检索、资料筛选等,如:关键词推荐和文献管理,但须核查人工智能工具生成内容及所引用文献的真实性、可靠性,不得直接照搬人工智能工具生成内容。
2.辅助开展图表制作与优化数据呈现
允许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推荐统计图表类型、辅助进行图表数据输入和初步设置、优化数据呈现形式等,但须确保图表和数据的原创性,使用数据须来自合法且符合伦理规范的途径。图表的核心内容、数据解读和结论须由学生本人完成。
3.辅助推荐研究方法与进行代码编写
在研究方法并非毕业论文(设计)创新部分的情况下,允许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辅助筛选与推荐统计学方法、实验方法、调研方法等。允许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辅助编写简单、非核心、功能模块化的代码框架。允许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调试和排查错误代码,但所有代码须经过学生核查和测试,确保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在此基础上自主开发和完善核心代码。
4.辅助开展规范化检查
允许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在原创内容基础上,检查语法结构、拼写错误、论文排版和参考文献格式规范等非创新性工作,但须对生成结果进行核查。
五、禁止使用范围
1.禁止替代核心工作
禁止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直接生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核心论点、核心代码等核心内容,或替代开展研究方案设计、创新性方法开发、论文结构规划、研究意义阐述、研究假设提出、调研方案设计、数据分析处理、结果讨论阐释等核心工作。
2.禁止生成或修改结果图表与数据
禁止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生成或修改具有原创性或实验性的结果图片、图像和插图。除人工智能技术本身作为毕业论文(设计)主题且原始数据必须由人工智能算法生成的特殊情况外,禁止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生成或改动实验数据、统计数据、调查数据等。
3.禁止生成或润色文本
禁止直接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生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文本、致谢或其他组成部分;禁止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语义层面的润色或改写;外语语种相关的毕业论文(设计)禁止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翻译。
4.防范伦理与法律风险
禁止使用任何人工智能工具处理保密信息、个人隐私数据。涉及保密内容的毕业论文(设计),禁止使用任何人工智能工具,禁止上传数据和图片到任何人工智能平台。
5.禁止用于评审工作
禁止答辩委员、评审专家使用任何人工智能工具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不得将审稿论文上传至公开的人工智能平台或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撰写评审意见。
六、合规使用流程及责任
1.报批与监管
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前须事先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明确使用目的和范围;使用时需遵循学校及各学院的相关规定,同时由指导教师对使用过程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原创性。
2.披露与声明
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时,须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原创性及人工智能工具使用声明》中明确披露以下信息:
(1)使用的人工智能工具名称和版本号。
(2)人工智能工具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具体用途及涉及使用的内容。
3.留痕与追溯
使用人工智能工具须保留处理前后的相关重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工具名称、人工智能平台链接、原始提示词、上传的附件、知识库素材、人工智能工具运行日记、人工智能工具生成内容等人机交互记录,以备指导教师、答辩委员或评审专家对学生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检查与质询。指导教师可要求学生随毕业论文(设计)一同提交上述资料备查。
4.违规与处理
学生违反本意见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取消答辩资格、成绩不及格等处理。对于涉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应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暂行办法》《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调查及处理。
七、补充说明
1.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答辩、校内检查阶段,指导教师、答辩委员和评审专家可增加适当的补充考核措施,以核实学生是否掌握了相关专业知识与能力。
2.各学院可在本意见的框架下制定针对本学科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管理细则,在必要时可提供关于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指导,帮助指导教师和学生正确使用人工智能技术。
3.学校将密切关注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动态,定期评估执行效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完善指导意见,以应对技术创新与风险防范。
4.学校鼓励并支持全体师生勇于探索人工智能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创新性应用,并将对优秀实践给予肯定与推广。
5.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二年。
附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原创性及人工智能工具使用声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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