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7月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通知
发布:教务部 2025-07-04现将2025年7月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领取流程
1.根据学工部通知要求办结离校手续,持《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和学生证到所在院系辅导员处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仅限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毕业生)和成绩单。
2.有欠缴学杂费用的毕业生须先至学校财务部(主楼群3号楼811办公室)缴清费用,方可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注意事项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则上不得代领。如确需他人代领,代领者必须出示学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点击下载范本,要求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字)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不能补发原件,只能开具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