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孵化培养方案(适用于2024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

发布:创新创业教育孵化中心  2024-08-07

一、培养目标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按照“面向全体、分类指导、融入专业,加强实践”的原则,创新创业教育孵化中心以“全面启蒙、递阶培养、融合实践”为基本任务,明确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两个层次:第一层次,全面培育学生创新理念和企业家精神、掌握创新创业基础知识、拥有基本创新创业实践技能;第二层次,集约培育一批秉承嘉庚精神、具有国际视野、学科交叉融合并具有较强创新创业综合能力的“未来企业菁英”。

二、培养规格

1.素质要求

1.1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健全人格和高尚品德

1.2具有良好的企业家精神、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1.3具有良好的创新理念、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1.4具有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并具备国际视野的创新思维

2.能力要求

2.1具有生涯探索和管理的基本技能

2.2具有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性解决问题能力

2.3具备一定的创新项目规划能力和学科交叉融合应用能力

2.4具有良好的团队建设与执行能力

2.5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与表达能力

2.6具备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的能力

3.知识要求

3.1了解生涯规划基本知识

3.2了解必要的创新思维方法

3.3了解技术创新管理基本理论与方法

3.4了解创新创业过程并掌握相关知识

3.5了解创新策略并掌握商业开发的基础知识

3.6了解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机遇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四、培养规格实现矩阵图

五、课程体系解读

修订后课程体系包含2门技能必修(选)课和若干门技能选修课,立足面向市场和学科交叉融合培养要求,分为生涯发展、创新创业孵化、未来企业菁英培育三个模块。所有课程学分均为2学分,32学时。

(一)生涯发展模块

该模块包含4门课程,具体如下:

1.技能选修课(必选)开设《生涯规划-探索与管理》课程,要求各专业学生必选,开设于第一或第二学期。

2.技能必修课开设《创新与创业基础》课程,要求各专业学生必修,开设于第二或第三学期,应修读合格《生涯规划-探索与管理》后方能修读。

3.技能选修课开设两门课程,其中《TRIZ创新理论与实践》课程由学生任意选修,安排于第二至第七学期滚动开设,无先修课程要求;《积极心理学》课程由学生任意选修,安排于第二至第七学期滚动开设,应修读合格《生涯规划-探索与管理》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后方能修读。

注:未来将视教学需要,继续开发其他选修课程补充纳入本模块。

(二)创新创业孵化模块

该模块由学生任意选修,包括《创新管理与新产品开发》等12门选修课程,安排于第三至第七学期滚动开设,学生应修读合格《创新与创业基础》后方能修读。

(三)未来企业菁英培育模块

该模块包括《特色产业创新与创业研究专题》《商业基因与领导力培养》《企业传承与永续经营》3门选修课程,安排于第三至第七学期滚动开设。学生应修读合格《创新与创业基础》且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孵化中心组织的面试后方能修读。

六、其他说明

本方案适用于2024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由创新创业教育孵化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