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第二外语(法语)》课程教学实施方案(适用于2024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
发布: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2024-08-07本方案适用于2024年及以后入学的两类学生:选择法语作为公共外语语种的非英语专业小语种学生;选择法语作为第二外语的英语专业学生。
一、课程目标
《第二外语(法语)》课程的目标是通过法语课程体系的学习,培养学生的法语综合应用能力,增强跨文化交际意识,提高交际能力,使学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爱国的人文素质。同时培养学生主动探究意识和自主学习能力,使他们在今后学习、生活、社会交往和未来工作中能够有效地使用法语,满足国家、社会、学校和个人发展的需要。
二、课程体系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别 | 开设学期 | 课程 学分 | 课程学时 | |||
非英语专业小语种学生 | 英语专业学生 | 合计 | 理论 | 实践 | |||
第二外语(法语)Ⅰ | 技能必修课 | 1 | 3 | 3 | 64 | 32 | 32 |
第二外语(法语)Ⅱ | 技能必修课 | 2 | 4 | 3 | 64 | 32 | 32 |
第二外语(法语)Ⅲ | 技能必修课 | 3 | 5 | 3 | 64 | 32 | 32 |
第二外语(法语)Ⅳ | 技能必修课 | 4 | 6 | 3 | 64 | 32 | 32 |
三、修读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学生必须根据培养方案修满12个学分的《第二外语(法语)》课程。课程成绩不及格者,需重新修读合格后才能获得相应级别课程学分。
2.连续两个级别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允许修读高一级别课程,即Ⅰ、Ⅱ均不及格者不得修读Ⅲ,Ⅱ、Ⅲ均不及格者不得修读Ⅳ。
(二)免修类型
1.入学前修读外语为法语的小语种学生,依据高考法语成绩可免修部分课程(免修学生可不参与课堂教学活动,但仍需要参加课程期中、期末考核),如下表所示:
高考法语成绩 | 第二外语(法语)Ⅰ | 第二外语(法语)Ⅱ | 第二外语(法语)Ⅲ | 第二外语(法语)Ⅳ |
<80分 | 正常随班修读 | 正常随班修读 | 正常随班修读 | 正常随班修读 |
80-99分 | 可办理免修手续 | 正常随班修读 | 正常随班修读 | 正常随班修读 |
≥100分 | 可办理免修手续 | 可办理免修手续 | 正常随班修读 | 正常随班修读 |
2.入学前具有,或入学后考取法语语言能力证书的学生,可免修部分课程(免修学生可不参与课堂教学活动,但仍需要参加课程期中、期末考核),如下表所示:
法语语言能力证书 | 第二外语(法语)Ⅰ | 第二外语(法语)Ⅱ | 第二外语(法语)Ⅲ | 第二外语(法语)Ⅳ |
欧标A2等级 | 可办理免修手续 | 正常随班修读 | 正常随班修读 | 正常随班修读 |
欧标B1及以上等级 | 可办理免修手续 | 可办理免修手续 | 正常随班修读 | 正常随班修读 |
3.非上述两类情况的学生,入学后须自《第二外语(法语)Ⅰ》开始逐级修读。
四、其他说明
本方案适用于2024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由英语语言文化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