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杨孙皓志等3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杨孙皓志等3名学生退学处理,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姓名  | 院系  | 专业  | 入学  | 年级  | 退学处理原因  | 
杨孙皓志  | 会计与金融学院  | 会计学  | 2019  | 2020  |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结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 
陈龙  | 音乐系  | 音乐学  | 2019  | 2021  |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起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 
王雨昕  | 音乐系  | 音乐学  | 2019  | 2021  |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起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至2024年7月1日(共10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教务部反映。
通讯地址:福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主楼群3号楼612嘉庚学院教务部(邮编:363105)
联系电话:0596-6288517,传真:0596-6288214,电子邮件:jwb_xw@xujc.com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24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