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考试补缓考手续办理的说明

发布:教务部  2024-05-30

一、申请对象

之前学期期末考试办理了课程“缓考”,且该课程本学期有开设的,可申请补缓考。申请补缓考的课程考试不能与本人现有的其他课程考试时间冲突(如有冲突,建议在后续学期再申请该课程补缓考)。

提示:可在“全校课表查询”(教务部网站右侧“常用查询”栏目,或综合教务系统左侧“全校课表查询”栏目,无需登录)检索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查询方式:选择“根据课程查询”,输入“课程名称”(请务必勾选“模糊查询”)。

二、申请时间

659:0067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流程

1.登录学校综合教务系统,在首页菜单栏当中,点击“选课报名→补缓考申请”(详见附件)。

2.进入“补缓考申请”页面:

1)认真阅读“申请注意事项”;

2)如实填写个人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3)分别点击“查看学业统计”和“补缓考申请”,确认本人所欠缺学分及需要申请补缓考的课程;

4)根据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选择需要补缓考的课程;

提示:一次只能申请1门课程;如有多个课程,需多次申请。

5)及时查看审核状态(一般情况下,教务部将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且最迟于61217:00前完成所有申请的审核):

审核状态

说明

申请中

已申请,但尚未审核,此状态学生可撤销补缓考申请

审核通过

申请通过,请及时下载《补缓考通知单》查看具体考试安排并按要求参加考核。如需撤销补缓考申请,请于工作日(9:00-17:00)联系经办人朱老师(联系方式详见文末,下同)

审核不通过

请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如有疑问,可联系经办人朱老师

6)下载、打印《补缓考通知单》,并根据通知单的要求准备考试事宜。

四、重要提醒

1.学生成功办理补缓考手续后,请务必及时下载、打印《补缓考通知单》,避免错过考试时间。未按要求参加课程考核者,一律按缺考处理。

2无法通过综合教务系统申请补缓考的情形(如拟申请补缓考的课程发生课程名称变化或不再开设需要办理替代课程补缓考的),学生可于65日至67日(每日9:00-17:00主楼群3号楼611办公室朱老师处办理手续(学生在办理现场领取、填写表格)。

3.对上述通知内容有疑问的同学,可在工作日期间向经办人朱老师咨询(办公电话:0596-6288126;邮箱:hmzhu@xujc.com)。


附件:补缓考申请示意图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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