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休学、保留学籍到期学生复学手续办理通知

发布:教务部  2024-01-26

一、办理对象

1.因个人原因休学,且休学时间截止至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结束的学生。

2.因参军入伍保留学籍并已退出现役的学生。

二、办理时间

2024221-223日。

三、复学要求

1.学生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复学申请表》、家长签字的同意书(范本下载)和相关证明(因病休学申请复学者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痊愈的证明或康复证明,因参军入伍保留学籍申请复学者须提供退役证明),经所在院系和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结到校手续。若委托他人代办,须同时提供委托书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范本下载)。

相关表格下载路径:教务部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用表→学籍管理

2.学籍所在院系将根据学生休学(保留学籍)前的就读年级及已取得学分的情况确定编入的相应年级。

3.学生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方可获得选课及修课资格。

四、其他说明

1.如需延长休学期限(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应重新办理休学手续;如无继续完成学业的意愿,应办理退学手续。

2.参军入伍学生可于退役当年或第2年返校复学。如需延长服役时间,需提交所在部队相关证明,学校可为其继续保留学籍。

3.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的规定,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教务部学务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96-6288517,邮箱:jwb_xw@xujc.com)。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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