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王健等2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教务部 2023-06-06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王健等2名学生退学处理,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姓名 | 院系 | 专业 | 入学 | 年级 | 退学处理原因 |
王健 | 国际商务学院 | 市场营销 | 2018 | 2020 |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起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
刘剑锋 | 土木工程学院 | 工程管理 (房建工程项目管理) | 2021 | 2021 |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5日(共10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教务部反映。
通讯地址:福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主楼群3号楼612嘉庚学院教务部(邮编:36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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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