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嘉豪同学转(出)学申请的公示
发布:教务部 2023-04-1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46号)要求,经学校研究,拟同意许嘉豪同学因身体原因提出的转学申请。现将具体转学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共计5个工作日)。
姓名 | 入学 | 转出学校 | 转出专业 | 高考 | 转入学校 | 转入专业 | 录取 |
许嘉豪 | 2020 |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 财务管理 | 441 | 山西师范大学 | 财务管理 | 423 |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教务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用真实身份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不予受理。教务部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讯地址:福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主楼群3号楼612嘉庚学院教务部(邮编:36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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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