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往届结业生办理未取得学分课程补考手续的通知

发布:教务部  2023-04-06

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结业生管理办法》,结业生在结业后2年内可以根据当学期课程开设情况申请其未取得学分的课程重新修读或补考。在规定时限内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办理,按永久结业处理。

现将本学期结业生办理未取得学分课程补考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未开设课程补考申请程序

1.适用对象:对于20217月或9月申请结业的学生,考虑到本学期是最后一次补齐学分的机会,允许这部分学生申请未开设课程补考。

2.申请时间:412日至414日(每日9:00-17:00

3.申请程序:下载《结业生未开设课程补考申请表》(详见附件),填写完毕申请信息后分别送原学籍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审核、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审核,再到财务部缴费,最后交到教务部考务管理中心(主楼群3号楼611办公室,联系电话:0596-6288126)备案。

4.特别说明:考试预计安排在第15周进行,请提前向学籍院系辅导员了解返校要求,提前规划好返校行程。

二、本学期开设课程补考申请程序

1.适用对象:20217月至20233月申请结业的学生。

2.申请时间:529日至531

3.申请程序:预计第13周在本网站发布具体办理方式,请关注。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前可在“全校课表查询”(教务部网站“常用查询”栏目,或综合教务系统左下角栏目,无需登录)检索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查询方式:选择“按课程查询”,输入“课程名称”。

2.补考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学生必须携带教务部出具的《补考通知单》或《考试通知单》和具有本人清晰照片的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如未参加考试,以缺考记载,当学期不再安排重考。

3.申请补考的课程仅安排期末考试,并按该次考试成绩占100%计算课程总成绩。学校不安排课程辅导,不进行平时或期中考核。

4.本学期已申请课程重新修读的结业生不得再申请同一门课程的补考。实验课、生产实习等实践类课程不允许申请补考。


附件:结业生未开设课程补考申请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