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宋娴等4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教务部 2022-05-26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宋娴等4名学生退学处理,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姓名 | 院系 | 专业 | 入学 | 年级 | 退学处理原因 |
宋娴 | 会计与金融学院 | 财务管理 | 2016 | 2017 |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结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
丁雄延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2016 | 2017 |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结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
杜明恒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2017 | 2020 |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起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
李妙岩 | 日本语言与文化学院 | 日语 | 2020 | 2020 |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起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4日(共10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教务部反映。
通讯地址:福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主楼群3号楼612嘉庚学院教务部(邮编:363105)
联系电话:0596-6288517,传真:0596-6288214,电子邮件:jwb_xw@xujc.com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