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孵化中心课程体系实施方案(适用于2019-2023级的学生)
发布: 2022-01-19说明:本方案适用于2019-2023级的学生。
一、培养目标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建设方案”的要求,按照“面向全体、分类指导、融入专业,加强实践”的原则,创新创业教育孵化中心基于全面覆盖、阶梯培养、综合实践确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创新理念和企业家精神、掌握创新创业基础知识、拥有基本创新创业实践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在此基础上培育一批秉承嘉庚精神、具有国际视野、系统掌握创新创业知识并具有较强创新创业综合能力的“未来企业菁英”。
二、培养规格
1. 素质要求
1.1具有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健全人格和高尚品德
1.2具有良好的企业家精神、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1.3具有良好的创新理念、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1.4具有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并具备一定国际视野
2. 能力要求
2.1具有生涯探索和管理的基本技能
2.2具有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性解决问题能力
2.3具备一定的创新项目规划能力
2.4具有良好的团队建设与执行能力
2.5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与表达能力
2.6具备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的能力
3. 知识要求
3.1具备生涯规划基本知识
3.2掌握必要的创新思维方法
3.3了解技术创新管理基本理论与方法
3.4了解创新创业过程并掌握相关知识
3.5了解创新策略并掌握商业开发的基础知识
3.6了解国内外相关产业政策与法律法规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四、培养规格实现矩阵图
五、课程体系解读
课程体系包含2门技能必修课和若干门技能选修课,分为生涯规划、创新创业基础、创新创业孵化、未来企业菁英培育四个模块。所有课程学分均为2学分,32学时。
(一)生涯规划模块
1.技能必修课开设《生涯规划-探索与管理》课程,要求各专业学生必修,开设于第一或第二学期。
2.技能选修课开设《积极心理学》课程,由学生任意选修,安排于第二至第六学期滚动开设,应修读合格《生涯规划-探索与管理》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后方能修读。
注:未来将视教学需要,继续开发其他选修课程并补充纳入本模块。
(二)创新创业基础模块
该模块开设《创新与创业基础》课程,要求各专业学生必修,开设于第二或第三学期,应修读合格《生涯规划-探索与管理》后方能修读。
(三)创新创业孵化模块
该模块由学生任意选修,包括《创新管理与新产品开发》等10门选修课程,安排于第三至第六学期滚动开设,应修读合格《创新与创业基础》后方能修读。
(四)未来企业菁英培育模块
课程包括《商业基因与领导力培养》、《企业传承与永续经营》、《特色产业创新与创业研究专题》等选修课程,安排于第四至第七学期滚动开设。学生应修读合格创新创业孵化模块课程组中至少一门课程,且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孵化中心组织的面试后方能修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