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教务部 2019-05-31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及《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经学校审查,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发布,详见附件。教务部将组织完成后续的成绩记载及学业统计工作(届时可于综合教务系统“双创学分”模块查询),请同学们先行根据认定结果,合理规划新学期修课安排。
特殊情况说明:
1.“认定学分”处显示“不予认定”者,表示该活动成果未达学校认定标准,或属于相同/相似成果重复申报,后续不予记载成绩。
2.“认定学分”处显示“0”者,表示该活动成果已达学校认定标准,但因学生双创学分认定总数(含往学期)已达12学分上限,超出部分默认以“0”学分计入“技能选修课”模块(依然记载成绩)。
3.“认可课程模块”数据为双创学分申报当学期,学生所在院系提供的认可结果,后续可能因学生转专业等学籍异动而发生变化,实际最终认可课程模块需以最终学业统计为准。
如对本学期认定结果有疑问,可联系教务部陈老师进一步咨询(办公地点:主楼群3号楼615办公室;办公电话:0596-6288533)。
附件: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