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往届结业生办理未取得学分课程补考手续的通知
发布:教务部 2019-04-08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结业生管理办法》,结业生在结业后2年内可以根据当学期课程开设情况申请其未取得学分的课程重新修读或补考。在规定时限内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办理,按永久结业处理。
现将本学期结业生办理未取得学分课程补考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开设课程补考申请程序
1.适用对象: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结业的学生。
2.申请时间:6月4日-6月6日(每天9:00-17:00)。
3.申请程序:结业生本人下载《结业生课程补考申请表》(下载路径:教务部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用表),填写完毕申请信息后分别送开课单位、原学籍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审核,最后交到教务部考务管理中心(主楼群3号楼611办公室)备案。
二、本学期未开设课程补考申请程序
1.适用对象:对于2017年7月和9月结业的学生,考虑到本学期是最后一次补齐学分的机会,允许这部分学生申请未开设课程补考。
2.申请时间:4月10日-4月19日(每天9:00-17:00)。
3.申请程序:结业生本人下载《结业生课程补考申请表》(下载路径:教务部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用表),填写完毕申请信息后分别送开课单位、原学籍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审核,最后交到教务部考务管理中心(主楼群3号楼611办公室)备案。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前可在“全校课表查询”(教务部网站右上角栏目,或综合教务系统左下角栏目,无需登录)检索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查询方式:选择“根据课程查询”,输入“课程名称”。
2.补考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学生必须携带教务部盖章的《补考通知单》(考试时间、地点)和具有本人清晰照片的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如未参加考试,以缺考记载,当学期不再安排重考。
3.申请补考的课程仅安排期末考试,并按该次考试成绩占100%计算课程总成绩。学校不安排课程辅导,不进行平时或期中考核。
4.本学期已申请课程重新修读的结业生不得再申请同一门课程的补考。实验课、生产实习等实践类课程不允许申请补考。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