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程教学总结撰写规范

发布:  2015-07-27

《课程教学总结》是课程教学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了解课程学情、检验教学成果、发现教学问题、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教学管理单位掌握教学效果、教风和学风的重要途径。任课教师在结束课程教学及考核工作之后,应认真完成《课程教学总结》,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更加适合课程特点的教学方式。为规范我校课程教学总结工作,自2013年起,《课程教学总结》实现综合教务系统填写,现将撰写要求说明如下:

一、课程基本信息(系统生成)

课程基本信息包括“任课教师信息”、“课程基本信息”、“课程班情况”,上述内容将由综合教务系统自动生成。

二、教学过程情况总结(必填)

该部分的“1.教学方式和教学特点”、“2.作业及课堂练习安排”、“3.教材评价”、“5.学生学习情况”由教师填写,“4.教学进度执行情况”由系统自动生成,教师需在“教学进度完成情况说明”填写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想法及建议。

三、命题(必填)

命题分笔试类和非笔试类两种,教师根据期末考核方式自行选择其一进行填写。

笔试类需要填写试题类型、难度分布和主观分析,论述期末考核的知识、章节覆盖面,题量和分值的合理性等,从命题质量上分析期末考核内容是否达到课程教学的要求。例如命题是否能全面考察学生对教学内容的记忆、理解、分析、综合、评价等能力,是否考核了本课程重点、难点内容等。

非笔试类需要填写命题的题目题材、考核要求及其评分标准。

四、期末成绩情况分析(必填)

在任课教师录入成绩的基础上,综合教务系统将自动生成“期末成绩分布统计及分析”数据,教师根据以上数据,结合该课程班学生的学习情况及特点,分析成绩形成原因。可从各题得失分情况、得失分比例、典型错题等入手展开分析,总结共性问题,发掘深层次原因。出现明显成绩异常情况者,如不及格率过高等情况,请做相应原因分析。

教师应根据考核内容设定、试卷命题、“教”与“学”的实际情况,围绕学生考核情况,客观、公允、务实地展开分析,表达方式不拘一格,但内容应齐全,切勿简单罗列系统生成数据,而未进行深入分析。

五、对课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必填)

教师可以对课程教学内容的安排、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设计、教材的使用、实验设备和实验环境配置、实验项目的开发和实施、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路及建议采取的措施等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如无意见、建议,请填写“无”。

总体而言,《课程教学总结》的撰写应该做到:目标明确,分析内容具有针对性;真实具体,能够体现实际教学情况;注重实效,从教学的实际出发,提出改善教学建议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