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陈翰文同学转学申请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5〕40号)的规定,经学校研究,拟同意陈翰文同学因身体原因提出的转学申请。现将具体转学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2日(共计5个工作日)。
姓名  | 入学  | 转出学校  | 转出专业  | 高考  | 转入学校  | 转入专业  | 录取  | 
陈翰文  | 2013  |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 音乐表演  | 245  | 南昌理工学院  | 音乐学  | 127.14  |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教务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用真实身份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不予受理。教务部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讯地址:福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主楼3号楼612教务部(邮编:363105)
联系电话:0596-6288517,传真:0596-6288214,电子邮件:jwb_xw@xujc.com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18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