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重取、补修手续办理的补充说明(更新)
发布:教务部 2018-02-26自2017级起,我校实施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三门课程发生拆分,原学分课程将逐步停开。依据《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修读指导及学分认可说明》,现对此类课程学分重取、补修手续的办理补充说明如下。
一、申请方式
入学年份 | 适用培养 | 原学分课程 | 学分重取/补修方案 | 申请方式 |
2016年 | 2016级 | 依然开设 | 原学分课程 | 综合教务系统申请 |
不再开设 | 新课程体系中的 | 人工申请 | ||
2017级起 | 依然开设 | 原学分课程 | 学分重取:综合教务系统申请 补修:人工申请 | |
不再开设 | 新课程体系中的 | 学分重取:人工申请 补修:综合教务系统申请 | ||
2017年 | 2017级起 | —— | 新课程体系中的 | 综合教务系统申请 |
1.综合教务系统申请:于“学分重取/补修”平台申请,办理期限为教学周第1周结束前。
2.人工申请:下载填写《学分重取、补修课程申请表》(路径:教务部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用表),按表格所列顺序提交至相应负责人处审核。办理期限为教学周第2周结束前。
二、注意事项
1.需学分重取/补修新课程体系中“理论课程+实践课程”的学生,原则上要求同一学期内申请。因学分超限等特殊情况确需分学期修读的,理论课程须先于实践课程。
2.毕业班尚未取得此类课程学分的学生请务必尽早办理,以免因课程班容量限制无法修课,影响正常毕业。
3.相应课程班信息可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全校课表查询→根据课程查询”检索。
三、咨询电话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张老师,主楼群1号楼3F-65办公室,6288382;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姚老师,主楼群3号楼615办公室,6288167。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