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修读指导及学分认可说明(2024年修订)

发布: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  2024-08-07

一、课程变更情况

为深化思政课程改革,自2024级起,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发生部分调整,详见下表。

原课程设置

新课程设置

2016级及之前年级

人才培养方案

2017级

人才培养方案

2018-2020级

人才培养方案

2021-2023级

人才培养方案

2024级起

人才培养方案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自2017-2018学年起停开)

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自2021-2022学年起停开)

2

思想道德与法治

(自2024-2025学年起停开)

2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

(自2021-2022学年起停开)

1

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

(自2024-2025学年起停开)

1

——

—

思想道德修养

2

思想道德修养

2

思想道德修养

(自2021-2022学年起停开)

2

思想道德与法治

(自2024-2025学年起停开)

2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

(自2024-2025学年起停开)

1

——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自2024-2025学年起停开)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实践

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实践

(自2024-2025学年起停开)

1

——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自2026-2027学年起停开)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实践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实践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实践

(自2026-2027学年起停开)

1

——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自2019-2020学年起停开)

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自2023-2024学年起停开)

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Ⅰ

(自2020-2021学年起停开)

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

(自2023-2024学年起停开)

3

《概论》实践

(自2026-2027学年起停开)

2

——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Ⅱ

(自2020-2021学年起停开)

2

——

—

——

—

——

—

——

—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

2

——

—

形势与政策Ⅰ

(自2018-2019学年停开)

1

形势与政策

2

形势与政策

2

形势与政策

2

——

—

形势与政策Ⅱ

(自2019-2020学年起停开)

1


二、补修/学分重取指南

适用于2023级及之前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未修读或未修读合格原课程(系列)的学生,当原课程不再开设时,请按照以下方案申请补修/学分重取:

未修读/未通过课程

补修/学分重取方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或2学分)

思想道德与法治(3学分)

思想道德修养(2学分)

思想道德与法治(3学分)

思想道德与法治(2学分)

思想道德与法治(3学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1学分)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2学分)

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1学分)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2学分)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学分)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实践(1学分)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2学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学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实践(1学分)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2学分)

【适用于2020级及之前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6学分或2学分)

2021级起开设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学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2学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Ⅰ、Ⅱ(各2学分)

【Ⅰ、Ⅱ其中一门未通过或均未通过】

《概论》实践(2学分)或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2学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3学分)

《概论》实践(2学分)或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2学分)

《概论》实践(2学分)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2学分)

形势与政策Ⅰ、Ⅱ(各1学分)

跟随任一年级《形势与政策(专题讲座)》课程班学生修读,每学期学习4次以上专题讲座。修读合格后,可认可为《形势与政策Ⅰ》或《形势与政策Ⅱ》学分。

★适用培养方案年级:曾因学籍异动出现改编年级情况的学生,其适用培养方案年级与学籍所在年级可能不完全一致,学生可查询“综合教务系统-个人信息”确认该信息。


三、学分认可规则

原课程(系列)已修读合格,现因降级转专业等原因改用新年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学生,按照以下原则认可:

已修读合格课程

可认可课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1学分)

或思想道德与法治(2学分)+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1学分)

或思想道德与法治(3学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学分)

思想道德与法治(2学分)或思想道德与法治(3学分)

思想道德修养(2学分)

思想道德与法治(2学分)+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1学分)

或思想道德与法治(3学分)

思想道德与法治(2学分)

思想道德与法治(3学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1学分)

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1学分)或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2学分)

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1学分)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2学分)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实践(1学分)

或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学分)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实践(1学分)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2学分)

【原使用2016级及之前年级人才培养方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实践(1学分)

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学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实践(1学分)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2学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6学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Ⅰ(2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Ⅱ(2学分)

或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3学分)

或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学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2学分)+《概论》实践(2学分)

或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学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2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2学分)

【原使用2017-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学分)

2021级起开设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学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2学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Ⅰ(2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Ⅱ(2学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3学分)

或《概论》实践(2学分)

或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2学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Ⅰ(2学分)

或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Ⅱ(2学分)

不认可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3学分)

《概论》实践(2学分)

或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2学分)

《概论》实践(2学分)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2学分)

形势与政策Ⅰ(1学分)+形势与政策Ⅱ(1学分)

形势与政策(2学分)

形势与政策Ⅰ(1学分)或形势与政策Ⅱ(1学分)

不认可,但可免修降转后第一学年课程

四、本说明由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