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郝蕴同学转学申请的公示
发布:教务部 2017-07-1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5〕40号)的规定,经学校研究,拟同意郝蕴同学因水土不服提出的转学申请。现将具体转学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共计5个工作日)。
姓名 | 入学 | 转出学校 | 转出专业 | 高考 | 转入学校 | 转入专业 | 录取 |
郝蕴 | 2015 |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 环境设计 | 250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环境设计 | 233 |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教务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用真实身份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不予受理。教务部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讯地址:福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主楼3号楼612教务部(邮编:36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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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