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班学生成绩查询通知

发布:教务部  2017-06-28

凡进入20177月审查批次的毕业班学生,即日起可登录学校邮箱(学号@stu.xujc.com)查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成绩。

一、成绩复查

对成绩查询结果确有疑问者,请下载并认真填写《学生课程成绩复查申请表》(下载路径:教务部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用表),于628日(第19周周三)16:00提交至教务部郑老师处(主楼群3号楼611办公室)。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请注意:

1.成绩复查申请必须陈述详细的申请原因,必要时可辅以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2.成绩复查范围仅限于:

1)卷面有无漏评;

2)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3)考试情况是否记载错误,如缺考、缓考等;

4)课程修读方式是否记载错误,如学分重取、重取免听、补修等。

不受理学生本人查阅答卷的申请。

3.成绩复查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学生本人,请提交成绩复查申请的同学保持手机畅通(注:复查申请表要求填写准确的本人联系方式)。

二、毕业审查未通过学生手续办理说明

经审查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同学,应于77日(第20周周五)前办结相关手续。

1.尚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延期毕业;每次最多申请延长一年,且申请后在校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等)不能超出其学制两年(即四年制本科生不超出六年、五年制本科生不超出七年)。

2.符合结业申请条件的学生,即所获学分未达到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但已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数90%以上者,可申请办理结业。

3.达到规定最高在校年限但所获学分未达到培养方案总学分数90%的学生,可申请办理肄业。

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相关学籍异动申请表格(下载路径:教务部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用表),并附家长签字同意书,依次递交给学籍所在院系、财务部(主楼群3号楼811办公室)、教务部(主楼群3号楼612办公室)审核。

2.结业、肄业申请审核同意后,学生应于1周内办结离校手续。


附:学籍状态说明

1.申请结业:

1)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可在结业后两年内根据当学期课程开设情况申请自费修读或补考,成绩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填写。规定时限内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接受学生修读或补考申请。

22017-2018学年起无需缴纳学费。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含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申请重新修读或补考需按要求缴纳学分费。

2.申请肄业:

申请肄业者,即退学,以后不再换发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3.申请延期毕业:

1)根据欠缺课程开设情况选择延期毕业的时间(一学期或一学年),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要求后准予毕业。

2)申请延期毕业者应按要求缴纳学费,待毕业时再结算,多退少补。

3)延长在校年限期间,曾经修读过但不及格的必修类课程需办理学分重取手续,其中,凡第二次及以上学分重取者应缴纳学分费;已修读的选修类课程若超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将收取课程学分费。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1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