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初审结果查询通知
发布:教务部 2017-05-25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初审结果已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到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学校邮箱,请同学们及时登录学校邮箱查询初审结果并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
一、未通过转专业初审的同学,应在原专业继续学习,此后学期仍可根据本人意愿再次申请转专业。
二、通过转专业初审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关注以下事项:
(一)现场确认
初审通过的同学请于5月31日(周三,9:30-12:00、14:00-16:30)到学生事务办理大厅(主楼群3号楼二楼)提交以下材料:
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综合教务系统申请平台导出打印,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2.家长署名意见书(范本下载)。
说明:
1.如不方便亲自将意见书交由家长签字的同学,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请勿擅自在意见书上代替家长签字):
(1)发传真(传真号:0596-6288214,发件时请注明“教务部收”),教务部将集中收取后送至学生事务办理大厅供学生本人领取;
(2)家长将署名意见书拍照后发给学生再打印出来。
2.上述材料可以委托他人代交。
3.若选择放弃本次转专业机会,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撤销转专业申请表》(下载路径:教务部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用表)及家长署名意见书(范本下载)。此类学生今后不再具有转专业的申请资格,请务必慎重对待。
4.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指定材料者,或经查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等欺骗行为者,将视同“撤销转专业”,此类学生今后不再具有转专业的申请资格!
(二)复审要求
已通过初审的同学本学期仍应按照原专业要求参加所有课程的教学活动及考核。未按要求完成教学活动或参加课程考核者,按缺勤或缺考处理。
本学期成绩发布后,学校将结合本学期学风、考风和学业表现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转专业方才最终生效。复审结果将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注册日(2017年9月9日)前以邮件形式通知,届时请关注自己的学校邮箱。
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部胡老师,邮箱:jwb_xw@xujc.com,办公电话:0596-6288517。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