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非英语专业)英语能力培养方案(适用于2016-2018年入学的学生)
发布: 2016-09-01说明:本办法适用于2016-2018年入学的学生。
一、培养目标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非英语专业)英语能力培养目标是通过大学英语课程体系的学习,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增强跨文化交际意识和交际能力,同时发展自主学习能力,提高综合文化素养,使他们在今后学习、生活、社会交往和未来工作能够有效地使用英语,满足国家、社会、学校和个人发展的需要。
二、课程体系
修读对象 | 课程名称 | 课程 | 课程学时数 | 建议修读学期、周学时 | |||||
合计 | 理论 | 实践 | 一 | 二 | 三 | 四 | |||
艺术设计系、音乐系 | 大学英语(艺术类)Ⅰ | 3 | 64 | 32 | 32 | 4 | |||
大学英语(艺术类)Ⅱ | 3 | 64 | 32 | 32 | 4 | ||||
大学英语(艺术类)Ⅲ | 3 | 64 | 32 | 32 | 4 | ||||
大学英语(艺术类)Ⅳ | 3 | 64 | 32 | 32 | 4 | ||||
非艺术类院系 | 大学英语Ⅰ | 3 | 64 | 32 | 32 | 4 | |||
大学英语Ⅱ | 3 | 64 | 32 | 32 | 4 | ||||
大学英语Ⅲ | 3 | 64 | 32 | 32 | 4 | ||||
大学英语Ⅳ | 3 | 64 | 32 | 32 | 4 | ||||
大学英语拓展课程(有条件限制、选择性修读) |
★说明:非艺术类院系指普通全日制本科生(除英语系、艺术设计系、音乐系)。
三、课程体系解读
(一)修读要求和学分认可说明
1.艺术设计系和音乐系学生必须根据培养方案修满12个学分的大学英语课程,涵盖《大学英语(艺术类)Ⅰ》、《大学英语(艺术类)Ⅱ》、《大学英语(艺术类)Ⅲ》、《大学英语(艺术类)Ⅳ》;若课程成绩不及格者,需重新修读合格后才能获得相应级别课程学分。学生修读合格《大学英语(艺术类)Ⅳ》后可选修大学英语拓展课程提升英语能力,根据课程性质计入技能选修课或通识选修课学分。
2.非艺术类院系学生则必须根据培养方案修满12个学分的大学英语课程体系。大学英语课程体系涵盖《大学英语Ⅰ》、《大学英语Ⅱ》、《大学英语Ⅲ》、《大学英语Ⅳ》和大学英语拓展课程。
(二)非艺术类院系学生大学英语课程体系修读方式
1.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大学英语Ⅰ》课程班学习。
2.允许每个学期《大学英语》期中考试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跳级修读更高一级课程,如该部分学生期末课程成绩不及格则取消其跳级资格。
3.修读方式
修读学期 | 课程名称 | ||||
一 | 大学英语Ⅰ | ||||
二 | 大学英语Ⅱ | 大学英语Ⅲ | |||
三 | 大学英语Ⅲ | 大学英语Ⅳ | 大学英语Ⅳ | 大学英语拓展课程 | |
四 | 大学英语Ⅳ | 大学英语拓展课程 | 大学英语拓展课程 | 大学英语拓展课程 | 大学英语拓展课程 |
五 | 大学英语拓展课程 | ||||
六 |
4.修读级别调整说明
(1)跳级修读的学生如无法跟上教学进度,可在开学二周内提交《〈大学英语〉课程级别调整申请表》(说明具体原因及调整意向)申请调至正常修读级别学习。
(2)连续两个级别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允许修读高一级别课程。
(3)学生通过CET 4后(成绩≥425分),如还在修读《大学英语》课程,可申请下一学期进入大学英语拓展课程学习。
5.学分管理
(1)学生跳级未修读的《大学英语》学分需通过修读大学英语拓展课程补足,即每个学生需修满12个学分的大学英语课程体系。如某一学生第一学期修读《大学英语Ⅰ》,第二学期跳级修读《大学英语Ⅲ》,第三学期又跳级直接进入拓展课程,该生需修读6个学分的大学英语拓展课程。
(2)学生在读期间,在大学英语课程体系修读学分超过12学分的课程,一般情况下,参照学生所属专业培养方案,超出的课程视课程性质认可为通识选修课或技能选修课。
(3)《大学英语Ⅰ》、《大学英语Ⅱ》、《大学英语Ⅲ》和《大学英语Ⅳ》课程成绩不及格者,需重新修读合格后才能获得相应级别课程学分。
(4)大学英语拓展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可选择继续重新修读同一门课程或选择修读其他课程修满学分。
6.其他说明
(1)大学英语拓展课程一般于第三至第六学期滚动开设。
(2)在不超过当学期学分修读上限的情况下,每个学期修读的大学英语拓展课程门数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