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通识选修课管理细则(2011年修订稿)

发布:教务部  2011-05-18

为深化本科教学改革,规范我院通识选修课管理,确保通识选修课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课程性质与教育目标

通识选修课,是面向全院学生开设的公共课程,是我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与专业课程同等重要的作用。

通识选修课的开设,旨在培养学生具有多学科思维方式和多种分析问题的方法与能力,实现文理渗透,促使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结合,开拓学生视野,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从而实现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增强学生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课程设置

1.通识选修课每门课程设定2学分,共34学时,每周2学时。

2.根据我院人才培养需要和通识选修课教育目标,通识选修课共分为三个基本类别:

1)人文艺术类:涵盖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注重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与人生观、高尚的人文精神、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开阔的历史视野;提升学生的鉴赏能力和形象思维能力。

2)社会科学类: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军事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注重培养学生对社会科学基本理论与方法的理解、把握与运用,以及对各种现实社会问题的深刻理解和正确态度;训练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3)自然科学类:涵盖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学科门类,注重使学生了解人类认识、改造自然的基本途径、手段与结果,及其历史演化过程;了解和把握自然科学的基本原理、研究方法、重大成果及其代表人物;培育学生对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正确理解与认知;训练学生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

3.该方案自2008级培养方案开始实施,各专业学生应在各类至少修读2个学分。

三、课程开设管理

(一)课程申报

1.遴选原则

1)综合性:课程能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提供多元化的认识视野和多角度的思维方式。

2)方法性:课程应注重学科研究方法的传授,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提高学生思辨、批判和创新能力。

3)时代性:课程应具有时代特征,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

4)普适性:课程所探讨的问题应适合全体学生的学习 ,不需以学生预先修习系统性专业知识为前提。

2.申报程序

1)课程库已有课程不需重复申报,于每学期开课时由各分院、系、教学部填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全校性选修课课程开课确认表》确认开课。

2)新设课程应提交《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开设新课程申报表》并附课程教学大纲,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设。

3)专业教育模块课程作为通识选修课开设的,应填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全校性选修课课程开课确认表》,经学院审核后方可开设。

(二)任课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院主讲教师任职资格。

2.原则上具有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或具有一年以上教学经验的教师。

3.对申请主讲课程应有相关研究或具有相近课程的教学经历。

四、课程教学管理

(一)教学要求

通识选修课的教学重点在于启发思想,培养自主学习和创造知识的能力,从而使学生在面对挑战和机遇时,能够批判性地思维,创造性地工作,主动地学习。课程教学应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和要求:

1.要注重学习方法的传授与学生思考能力的训练,应借助于某个学科的某些知识点,通过短暂的学术探索,让学生接触到这个学科的研究方法,而不是要求学生学习经过简化的、较为完整的学科概论或常识。

2.教学内容重在启发思想、掌握方法,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非灌输知识的细节。知识的细节或事情的详细经过应当尽量让学生通过自主的学习去掌握。

3.教学环节包括课堂讲授、课堂讨论和课外阅读等几个部分;应为学生提供参考资料目录,并对学生提出必要的课外阅读量要求,鼓励通过讨论和撰写读书报告等办法,检测学生读书的质和量。

4.鼓励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手段,如项目参与、课堂模拟、角色扮演、社会实践等。

5.成绩考核方式灵活,鼓励由考勤、作业、讨论、笔试等多种检测指标组成,不得采用单一的成绩构成。

(二)管理职责

1.教务部负责组织各分院、系、教学部制定通识选修课开课计划、审核课程并组织学生选课。

2.各分院、系、教学部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单位通识选修课开课计划,进行通识选修课课程管理和课程建设。

3.通识选修课任课教师应认真履行通识选修课的教学工作职责,按要求提交课程教学文件,严格管理课堂纪律,重视对学生学习的过程评估。

(三)过程管理

1.课程一经学生选课并达到开课人数要求,任课教师或开课单位不能提出停课。确因教师调动、生病等原因无法完成教学任务的,各开课单位须以书面形式提前提出申请,并妥善安排其他教师完成该门课程的后续教学工作。

2.为保证课程质量,课程若出现下列情形原则上应停止开设:

1) 内容偏离通识选修课课程教育目标;

2) 连续两轮因选课人数不足停开。

五、课程建设

1.各分院、系、教学部要敦促课程负责人精心组织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式与方法,加强网络课件建设,使通识选修课课程建设向精品化发展。

2.每学年学院教学奖评选设置专项奖,鼓励教师开设高水平、高质量的通识选修课。

六、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20108月发布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通识选修课管理细则(修订稿)(2010年)》同时废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