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技能选修课管理细则

发布:教务部  2011-05-18

为深化本科教学改革,规范我院技能选修课管理,确保技能选修课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课程性质与教育目标

技能选修课,是面向全院学生开设的公共课程,是我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与专业课程同等重要的作用。

技能选修课的开设,以学生的兴趣、个体成长、职业生涯规划需求为导向,旨在培养社会需求的职场技能,提升学生的社会竞争力。

二、课程设置规划

1.技能选修课课程学分、学时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程管理办法》设置。

2.根据我院人才培养需要和技能选修课教育目标,技能选修课共分为三个基本类别:

1)语言技能类:设置汉语、英语、日语及其他语种听说读写类等课程。修读后,能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并在今后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至少可以使用一门外语有效地进行交际,提高学生综合文化素养。

2)计算机技能类:设置计算机基础类、网络应用类、实用软件应用类、数据库应用类及程序设计类等课程。修读后,能使学生熟练掌握常用的计算机应用技能,或能够顺利使用一门程序设计语言编写专业学习和工作所需的小型程序。

3)职业技能类:设置人际交往技能类及自我管理技能类等课程。修读后,能提升学生的社会交际能力及职场竞争力。

3.该方案自2008级培养方案开始实施,各专业学生根据培养方案学分设置要求,按照个人兴趣和职业规划自由选择课程。

三、课程开设管理

(一)课程申报

1.遴选原则

1)实用性:课程内容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与现代社会的职场需求相契合,能够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

2)技能性:课程应注重对技能的训练,达到学生能熟练应用某种技能的教学效果。

3)通用性:与专业教育相比,课程应能适应更广泛的工作岗位的需求。

2.申报程序

1)课程库已有课程不需重复申报,于每学期开课时由各分院、系、教学部填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全校性选修课课程开课确认表》确认开课。

2)新设课程应提交《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开设新课程申报表》并附课程教学大纲,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设。

3)专业教育模块课程作为技能选修课开设的,应填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全校性选修课课程开课确认表》,经学院审核后方可开设。

(二)任课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院主讲教师任职资格。

2.原则上具有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或具有一年以上教学经验的教师。

3.对申请主讲课程应有相关研究或具有相近课程的教学经历。

四、课程教学过程管理

(一)教学要求

技能选修课的教学重点在于教授学生掌握某种技能,并能应用实践的能力。课程教学应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和要求:

1.课程应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讲授与训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尤其应注重课程实践环节的安排。

2.鼓励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手段,如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训练、小组讨论、角色扮演、操作演练等。

3.成绩考核方式灵活,鼓励由考勤、作业、讨论、笔试等多种检测指标组成,不得采用单一的成绩构成,并应提高实践部分的考核比重。

(二)管理职责

1.教务部负责组织各分院、系、教学部制定技能选修课开课计划、审核课程并组织学生选课。

2.各分院、系、教学部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单位技能选修课开课计划,进行技能选修课课程管理和课程建设。

3.技能选修课任课教师应认真履行技能选修课教学工作职责,按要求提交课程教学文件,严格管理课堂纪律,重视对学生学习的过程评估。

(三)过程管理

1.课程一经学生选课并达到开课人数要求,任课教师或开课单位不能提出停课。确因教师调动、生病等原因无法完成教学任务的,各开课单位须以书面形式提前提出申请,并妥善安排其他教师完成该门课程的后续教学工作。

2.为保证课程质量,课程若出现下列情形原则上应停止开设:

1)内容偏离技能选修课课程教育目标;

2)连续两轮因选课人数不足停开。

五、课程建设

1.各分院、系、教学部要敦促课程负责人精心组织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式与方法,加强网络课件建设,使技能选修课课程建设向精品化发展。

2.每学年学院教学奖评选设置专项奖,鼓励教师开设高水平、高质量的技能选修课。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