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全校平台选修课程选课说明

发布:创新创业教育孵化中心  2016-12-13

一、课程性质

创新创业全校平台选修课程是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育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思维和创业精神的未来企业家为目的的课程。

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列表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开班数

创新创业法律基础

通识选修课(社会科学类)(2014级及之前年级)

技能选修课(职业技能类)(2015级)

1

创新管理与新产品开发

通识选修课(社会科学类)(2014级及之前年级)

技能选修课(职业技能类)(2015级)

1

创业投资与资本市场

通识选修课(社会科学类)(2014级及之前年级)

技能选修课(职业技能类)(2015级)

2

创业组织与领导

通识选修课(社会科学类)(2014级及之前年级)

技能选修课(职业技能类)(2015级)

4

商业模式创新

通识选修课(社会科学类)(2014级及之前年级)

技能选修课(职业技能类)(2015级)

2

新创企业营销

通识选修课(社会科学类)(2014级及之前年级)

技能选修课(职业技能类)(2015级)

4

三、选课方式

有意修读此类课程的学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选课,选课平台名称为“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全校平台选修课”。

四、学分说明

1.学生修读创新创业全校平台选修课程并考核合格后,2014级及之前年级的学生计入通识教育模块的通识选修课(社会科学类)学分,2015级起各年级的学生计入技能教育模块的技能选修课(职业技能类)学分。

2.学生学期修读总学分不得超过26学分,请有意修读此类课程的学生务必认真做好下一学期的学习计划,理性分析判断自身的学习能力,合理安排选课。

3.学校允许有意修读此类课程的学生按照以下方式对下一学期的课程修读计划进行调整。

1)允许学生缓修部分技能选修课或通识选修课。

申请方式:网上选课时,学生不参加技能选修课或通识选修课选课即可。

2)允许学生缓修部分通识必修课。

申请方式:学生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1周办理相应课程的缓修手续。

五、限选说明

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孵化中心课程体系实施方案》,对于2015级的学生,修读《创新创业法律基础》、《创新管理与新产品开发》、《创业组织与领导》、《新创企业营销》等课程前应先修读合格《创新与创业基础》;修读《创业投资与资本市场》、《商业模式创新》前应先修读合格课程组一(《创新管理与新产品开发》、《创业组织与领导》、《新创企业营销》、《创新创业法律基础》、《社会公益创业》)中至少一门课程。请同学们对照先修要求自觉选课。

六、选课时间

各轮次选课时间安排详见《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网上选课安排》。

七、选课咨询

同学们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朱老师:

1.电子邮件:lqzhu@xujc.com

2QQ咨询群:318759175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孵化中心

2016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