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生涯规划-探索与管理”“创新与创业基础”等课程修课手续办理说明
一、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教育孵化中心课程开课清单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别 | 学分 |
1 | 生涯规划-探索与管理 | 技能选修课(必选) | 各2学分 |
2 | 创新与创业基础 | 技能必修课 | |
3 | 创新创业平台选修课 | 技能选修课 |
注:具体课程班信息可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全校课表查询→根据课程查询”检索。
二、修课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生涯规划-探索与管理”“创新与创业基础”
按照所在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正常修读的学生,将于开课学期由教学秘书直接安排修课,无需学生自主申请。
有学分重取、补修、缓修、先修、成绩重取等特殊修课申请的学生,请按照《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生各类修课手续办理通知》要求办理修课手续,重点提醒如下:
1.补修
部分转专业的学生,若转入专业的“生涯规划-探索与管理”“创新与创业基础”已经在此前学期安排修读,则需按《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生各类修课手续办理通知》要求及时办理补修。
2.补缓修
因各类因素曾缓修“生涯规划-探索与管理”或“创新与创业基础”的学生,应及时办理补缓修。该手续无法通过综合教务系统申请(即“选课报名”模块下找不到该课程),学生需打印并填写《课程(班)修读变更申请表》(下载路径:教务部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用表→课程修读),提交至经管大楼A518办公室苏老师处办理。
特别注意:
(1)“创新与创业基础”需先修读合格前置课程“生涯规划-探索与管理”后才可修读。因补修或学分重取“生涯规划-探索与管理”造成缓修“创新与创业基础”的学生,需在修读合格“生涯规划-探索与管理”之后的学期内及时按照上述流程办理补缓修。
(2)“创新与创业基础”于本学期最后一次统一开设,后续学期则视开课条件加开“重取补修”班。建议已满足前置课程需求但还未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同学尽量于本学期内完成修读。
(二)创新创业平台选修课
由学生在修读合格完对应前置课程后,根据兴趣于选课平台选修,详见《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全校平台选修课选课说明》。
三、选课咨询
同学们如有疑问,可咨询创新创业教育孵化中心教学秘书苏老师(办公地点:经管大楼A518办公室;办公电话:0596-6288603;电子邮箱:susfan@xujc.com)。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孵化中心
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