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公共日语课程培养方案(适用于2026年及以后入学的普通本科学生)
一、培养目标
公共日语教学以语言应用为核心,以文化理解为支撑,以技术工具为助力,打造“语言能力+文化素养+实践能力”三位一体的培养体系,具体目标如下:
1.强化日语综合应用能力
突破传统语法讲授局限,聚焦听、说、读、写、译实战能力,使零基础学生掌握日语基础语言框架,有基础学生实现能力进阶,能够运用日语进行日常交流、专业相关沟通及跨文化协作。
2.培育跨文化交际素养
融入日本社会文化、风俗习惯等内容,通过情境模拟、文化研讨等活动,培养学生对日本文化的理解与包容力,树立“胸怀家国、对话世界”的跨文化视野。
3.提升自主学习与技术应用能力
借助智能教学平台与AI工具,培养学生数字化学习习惯,掌握线上资源利用、自主语法纠错、口语模仿等学习方法,形成终身学习能力。
4.衔接个性化发展需求
聚焦通用通识语言能力培养,为学生搭建扎实的日语基础框架,满足日常交流、文化理解等普适性需求。针对留学、赴日就业等专项目标,引导学生通过修读学院开设的日语微专业课程实现能力深化,形成“基础课程打牢根基、微专业课程精准提升”的个性化发展路径。
二、课程体系
本课程体系以“分类培养、循序渐进”为核心思路,依据学生日语基础及发展方向分为三大课程系列,具体安排如下:
(一)课程系列划分
1.“通用日语”系列:面向英语专业(日语作为第二外语)学生,以及非日语、非英语专业(日语作为公共外语)的非日语小语种学生,从基础发音、词汇、语法入手,循序渐进夯实语言根基,培养综合语言能力。本系列课程采用“四学期进阶”模式,总学分8学分,每门课程2学分,周学时均为2。
2.“进阶日语”系列:面向非日语、非英语专业(日语作为公共外语)的日语小语种学生,侧重高阶能力培养,提升日语综合运用与跨文化交际水平。本系列课程采用“四学期进阶”模式,总学分8学分,每门课程2学分,周学时均为2。
3.“日本文化与交际日语”微专业系列:面向非日语、非英语专业(日语作为公共外语)的非日语小语种学生,旨在培养具备扎实日语语言能力与基础跨文化理解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本微专业学制为五学期,总学分16学分,具体方案详见当学年发布的《日本文化与交际日语微专业招生简章》。
(二)学期课程安排
课程系列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周学时 | 开课学期 |
通用日语 | 通用日语Ⅰ | 2 | 32 | 2 | 1 |
通用日语Ⅱ | 2 | 32 | 2 | 2 | |
通用日语Ⅲ | 2 | 32 | 2 | 3 | |
通用日语Ⅳ | 2 | 32 | 2 | 4 | |
进阶日语 | 进阶日语Ⅰ | 2 | 32 | 2 | 1 |
进阶日语Ⅱ | 2 | 32 | 2 | 2 | |
进阶日语Ⅲ | 2 | 32 | 2 | 3 | |
进阶日语Ⅳ | 2 | 32 | 2 | 4 | |
“日本文化与交际日语” | 日语初级Ⅰ | 2 | 32 | 4 | 1 |
日语初级Ⅱ | 2 | 32 | 4 | 1 | |
日语初级Ⅲ | 2 | 32 | 4 | 2 | |
日语初级Ⅳ | 2 | 32 | 4 | 2 | |
日语中级Ⅰ | 3 | 64 | 4 | 3 | |
日语中级Ⅱ | 3 | 64 | 4 | 4 | |
高级日语听说(外教授课) | 2 | 32 | 2 | 5 |
三、修读要求
1.选择日语作为公共外语语种的学生,需在入学后根据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语种(课程)确认手续,并按照选定的课程系列修满相应学分。学籍异动学生执行入学年份对应的培养方案,不得跨课程系列调整修读。
2.选择报名“日本文化与交际日语”微专业者,若微专业达到开班人数,则原则上不允许退出微专业,在籍期间亦不可再申请修读其他微专业;若微专业未达开班人数,则将统一安排修读“通用日语”课程系列。
3.高考日语成绩为100分至120分,或持有日语能力证书N4者,可申请免修“进阶日语Ⅰ”;高考日语成绩为121分至135分,或持有日语能力证书N3者,可申请免修“进阶日语Ⅰ”与“进阶日语Ⅱ”;高考日语成绩为136分及以上,或持有日语能力证书N2及以上者,可申请免修“进阶日语Ⅰ”、“进阶日语Ⅱ”、“进阶日语Ⅲ”与“进阶日语Ⅳ”。
注:免修学生可不参与课堂教学活动,但仍须参加课程期中、期末考核。
4.“通用日语”或“进阶日语”课程若需申请重取免听,要求该课程此前修读成绩须不低于50分。
四、学分认可说明
1.已修读合格的“通用日语”或“进阶日语”课程学分,一般情况下认定为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通识必修课公共外语课程学分。
2.已修读合格的“日本文化与交际日语”微专业课程学分,8个学分可认定为通识必修课公共外语课程学分,其余8个学分可依次认定为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通识选修课(人类文明与人文关怀模块)、专业选修课学分。其中,若学生通识选修课学分已认满,可在专业选修课模块中至少认定1门课程,具体认定门数及对应课程组由学生所在学院评估确定;对于其余课程,若经所在学院评估认为不适合认定为专业选修课学分,则统一认定为通识选修课(人类文明与人文关怀模块)学分。
3.当学生发生转专业或变更公共外语语种时,已修读合格的公共日语课程学分认可规则详见《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公共日语课程学分认可说明》。
五、其他说明
本方案适用于2026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由日本语言与文化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