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教务部  2022-09-2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教高〔20221号)文件精神,规范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维护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秩序,提升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质量,保障在线教学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在线开放课程,是指经学校选定、在技能选修课或通识选修课开设的用以认定学分的在线开放课程,即基于在线学习平台,利用信息技术与数字化资源进行广泛教与学活动的开放共享课程(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简称MOOCs,中文名为慕课),目的在于丰富我校教育教学资源,推动优质资源共享。

二、工作职责

教务部负责选用在线开放课程,根据选用课程的学科专业领域指定选用课程的校内课程管理单位和课程班秘书以落实其教学服务与管理,统筹协调在线开放课程的选课工作、考核评价、学分认定、教学督导及教学工作量认定等。

教学单位经指定成为在线开放课程的校内课程管理单位后,负责选派和管理对应的课程责任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运行保障及质量监控;学习和积累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教学管理经验,积极推动本教学单位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

课程责任教师负责配合在线开放课程主讲教师及教学团队的教学活动,加强本校修课学生的学习组织和课业辅导,强化考核监督管理,并不断学习借鉴,参与和促进本教学单位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应用。

三、课程选用标准

1.所选课程应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管规范、课程质量高、管理服务好的“白名单”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上的课程。

2.所选课程原则上需属于我校已有的学科专业领域范畴,优先考虑具有普适性、可大规模推广但我校现有师资数量难以支撑的知识领域,以满足教学需求。

3.所选课程必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科学性与适用性要求,优先考虑国家级、省级一流在线开放课程或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推荐的精品优质课程。

4.所选课程应共享范围广泛,有效选用的高校和在线学习人数较多,课程评价及反馈较好;教师团队为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的教师,或具有资深从业经历的行业专家,优先考虑来自知名大学或行业知名单位者。

5.所选课程的学分学时、开课周期与我校需求相适配。

四、开课计划制定

1.教务部依据当学期技能选修课、通识选修课开课需求计划,按照课程选用标准,确定当学期选用的在线开放课程和开课规模。

2.教务部根据选用课程的学科专业领域,指定对口的教学单位作为其校内课程管理单位。

3.课程管理单位指派本单位在学科专业领域上与选用课程对口或接近,且对在线开放课程管理有意愿、负责任的师资担任课程责任教师,按照每200名学生配备1名课程责任教师的标准,随技能选修课、通识选修课开课计划报送至教务部。

五、教学运行管理

(一)课程责任教师与课程班秘书协同落实在线开放课程运行过程中的校内教学服务与管理工作。

1.课程责任教师

1)开课前充分了解在线开放课程的教学内容及教学进度,编写校内课程教学大纲(执行版)。

2)建立在线课程班,引导学生按时自主地完成线上学习、讨论及过程考核。

3)畅通师生交流答疑途径,向学生提供学业方面的指导。

4)制定课程考核方案,完成考核组织、成绩评定和记载等工作。

5)协同做好在线开放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估,及学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工作。

2.课程班秘书

1)面向学生发布在线开放课程开课信息及选课、修课注意事项,组织学生选课,确认选课名单。

2)加强学生诚信教育,敦促学生签署《在线学习诚信承诺书》。

3)定期公布学生在线注册及学习进度,关注、督促在线学习进度严重滞后者。

4)与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保持联系,协助解决学生在线学习中技术方面的疑问。

5)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在线开放课程线下考核需求登记、考核资料收集及成绩核对等工作。

(二)学生应严格遵守在线学习规范与考试纪律,自律自觉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开放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1.通过综合教务系统进行在线开放课程的选课及确认,签署《在线学习诚信承诺书》,承诺遵守课程选课、学习和考试纪律。

2.遵照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学校及课程责任教师的通知要求和教学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开放课程的注册、修读及考核。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的,其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且当学期无补学、补考机会。

3.完成课程学习环节且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认定学分。

六、课程考核

1.在线开放课程成绩比例统一设定为“在线学习60%+线下考核40%”,其中线下考核部分由课程责任教师自主设计和组织(建议为非笔试考核或开卷笔试形式)。

2.课程线上、线下综合成绩总分达60分者,方可认定为合格。

七、教学督导

1.在线开放课程的课堂质量监控、运行保障、教学评价等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2.教务部及课程管理单位应结合平台数据及学生评教数据,协同对在线开放课程的运行情况和教学效果等进行质量评估,持续优化课程选用和教学服务管理。

3.课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在线开放课程责任教师的管理与督导,对造成教学事故者,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4.严禁学生出借个人学习账号给他人使用,严禁通过非法软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恶意抢占课程资源、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的“抢课”“刷课”“替课”“刷考”“替考”等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传播课程考试内容及答案。上述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有权撤销学生选课结果或取消课程成绩,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分认定,记入学生档案。对参与组织“刷课”“替课”“刷考”“替考”并构成违法行为的学生,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教学工作量认定

在线开放课程责任教师的课程教学工作量为8标准课时/门次,每门课程的标准班人数为200人。

九、附则

本方案自2022-2023学年起施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