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3月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通知

发布:教务部  2021-03-15

20213月毕业生的学士学位申请,已通过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已制作完毕。现将学生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领取时间

2021315日起(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流程

1.应届毕业生

1)根据学工部通知要求办结离校手续,持《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及学生证(或补办凭证)到所在院系辅导员处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仅限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毕业生)和成绩单。

2)有欠缴费用的毕业生(点击查看欠费名单)须至学校财务部(主楼群3号楼811办公室)缴清费用,方可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联合培养生

1)在教务部网站下载《合作项目学生毕业离校费用结算单》(下载路径:教务部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用表),填写完毕后到财务部(主楼群3号楼811办公室)办理学费结算。

2)携带本人身份证、《合作项目学生毕业离校费用结算单》到教务部(主楼群3号楼612办公室)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仅限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毕业生)和成绩单。

3.结业生换证(20209月及以前办理结业且本批次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

携带本人身份证、结业证书(之前未领取者除外)到教务部(主楼群3号楼612办公室)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仅限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毕业生)和成绩单。

三、注意事项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则上不得代领。如确需他人代领,代领者必须出示学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范本下载,委托书必须有学生本人的亲笔签字)、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部分学生缺失照片(点击查看无照片名单),暂时无法制作发放证书,请及时与教务部联系处理(林老师,办公电话:0596-6288796)。

3.本批次不单独召开毕业典礼。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毕业生,欢迎以后返校参加毕业典礼(不限时间)。有意返校参加毕业典礼者,请至所在院系辅导员处登记预留信息(每年毕业典礼一般安排在6月底或7月初)。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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