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缓考申请的通知

发布:教务部  2020-06-16

一、申请条件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缓考:

1.符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期末考试缓考管理规定》的缓考申请条件。

2.因客观原因无法在考试前具备考核条件而无法参加考试,且经任课教师确认予以“缓考”处理的

二、申请时间

申请缓考的学生,必须在考试前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完整的缓考申请材料。因突发情况无法提前办理的,必须在本学期考试周结束前提交。

三、申请程序

1.下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期末考试缓考申请审批表》(详见本通知文末附件,内含《家长知情同意书》),并按填表要求填写完整。

2.使用学校邮箱(学号@stu.xujc.com将《学生期末考试缓考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清晰的《家长知情同意书》照片一同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教务部考务管理中心林老师邮箱(jwb_tq@xujc.com),并等待审核。

1)《学生期末考试缓考申请审批表》需按照“缓考申请+学号+姓名”的规则命名,例如“缓考申请ACC15001张三”。

2)《家长知情同意书》可打印或手写,但均需有家长的亲笔签字确认;拍照后按照“家长知情同意书+学号+姓名”的规则命名,例如“家长知情同意书ACC15001张三”。

3)缓考申请的邮件标题请统一设置为:缓考申请+学号+姓名,例如“缓考申请ACC15001张三”。

4)邮件总大小(含附件)不得超过14M,附件命名建议不超过20个字,否则将无法成功发送。

四、审核说明

1.缓考申请经审核通过方可生效,未经审核通过而未参加考试以缺考论处。审核过程中教务部有可能需要与学生进一步联系,请保持个人联系方式畅通。

2.一般情况下,教务部将在收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请同学们发送邮件后注意查看学校邮箱,及时接收回复。

五、重要提醒

1.在申请缓考的学期之后,所申请缓考课程有开设的学期,缓考者应及时主动申请参加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即补缓考;课程总成绩按缓考学期的成绩比例构成计算,考核方式以补缓考学期的课程考核方式为准。

2.对上述通知内容有疑问的同学,均可拨打电话0596-6288126向林老师咨询。


附件: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期末考试缓考申请审批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