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方式的补充通知

发布:教务部  2020-05-22

根据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安排,现就本学期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报材料(纸质版)的提交方式补充通知如下:

1.本学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工作将在默认电子版申报材料真实可靠的基础上,先行审定并发布学分认定结果,待学生补交纸质版材料后再进行复核。如复核无误,将不会影响本学期的认定结果;如复核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所获得学分,并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毕业年级学生,需通过学生个人邮寄纸质版材料(包括个人申请表纸质版、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或活动组织单位出具书面证明的方式,于本学期办结纸质版材料补交手续。具体要求近日将通过活动组织单位/学籍所在院系学分认定经办老师另行通知。

3.对于非毕业年级学生,统一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办理纸质版材料补交手续(包括个人申请表纸质版、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届时将通过活动组织单位/学籍所在院系学分认定经办老师另行通知。

请相关同学留意后续通知。如有疑问,可咨询本院系学分认定经办老师或教务部陈老师(电子邮件:chenxiaomei@xujc.com;办公电话:0596-6288533)。


附件:各单位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经办人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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