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张嘉欣等10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教务部  2019-07-01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张嘉欣等10名学生退学处理,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姓名

院系

专业

入学
年份

年级

给予退学处理的原因

张嘉欣

会计与金融学院

金融学

2016

2016

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王涵

会计与金融学院

税收学

2013

2016

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黄铁成

会计与金融学院

税收学

2014

2014

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王伊琳

建筑学院

城乡规划

2016

2016

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黄乙菲

会计与金融学院

财政学

2014

2016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罗苍江

会计与金融学院

税收学

2016

2017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李湛江

信息科学
与技术学院

自动化

2013

2016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吕家全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
及其自动化

2013

2016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林高毅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
及其自动化

2014

2016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肖学超

管理学院

物流管理

2012

2014

已达在校最长学习年限(6年),不符合毕业或结业标准而又未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公示时间为201971日至2019710日(共10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教务部反映。

通讯地址:福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主楼群3号楼612教务部(邮编:363105

联系电话:0596-6288517,传真:0596-6288214,电子邮件:jwb_xw@xujc.com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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