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考试请假手续办理常见问题

发布:教务部  2025-10-29

问:期中考试包括哪些类型?

答:学生可以通过查看综合教务系统中“课程教学大纲(执行版)”中的“考核要求”获知课程是否安排期中考试。需要办理期中考试请假手续的一般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教师安排的期中随堂测试,考试时间由教师指定并通知(一般为上课时间),考试地点为上课地点或教师另行指定的地点;
2.综合教务系统中查询到的期中考试安排。
注意:期中考试形式不仅限于闭卷、开卷等笔试类考核方式,还包括论文、作品、实验、口试、表演、机考、课程设计和课程报告等非笔试类考核方式。


问:期中考试期间哪些状况可以请假?

答:1.发生意外突发事件(如重病、急病卧床不起或需要住院治疗等)而无法参加正常考试。
2.参加校外重大考试(如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务员笔/面试、职业资格考试、雅思、托福等,但驾校考试除外),且必须出具其考试时间与校内课程考试时间冲突的有效证明(如准考证等)。


问:应该在什么时候办理期中考试请假手续?

答:应至少在考试前一天办理好期中考试请假手续。遇到突发情况无法提前办理的,也需在考试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补办完成,因病申请期中考试请假的不能超过五个工作日。


问:办理期中考试请假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1.在学校企业微信上完成请假手续的办理(任课教师可查询到相关记录,学生无需打印请假凭证);
2.《学生期中考试请假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下载路径:教务部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用表→考试管理);
3.根据考试请假事由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同步提交)。


问:期中考试请假手续具体该如何办理?

答:1.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点击查阅)的相关规定,完成请假手续办理;
2.填写《学生期中考试请假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找任课教师审批;
3.将上述材料送到教务部审查备案(主3#611,教务部考务管理中心)。教务部审查通过后,一份《学生期中考试请假申请审批表》由学生交给任课教师备案,另一份由教务部存档。学生若有留存需求,可自行复印或拍照留存。
请注意,口头请假是不被允许的!


问:期中考试请假被批准后如何参加补考?

答:任课教师自行组织补考的,按照教师通知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补考。未按要求参加补考者,视为放弃补考资格,按“缺考”处理,成绩以零分计。
提示:若任课教师签署意见为“不安排补考,将成绩构成中期中比例合并至期末部分”,则后续的成绩处理由教务部协助完成。学生本人无需做任何处理。


问:如何确认自己是否已完成期中考试请假手续办理?

答:在综合教务系统中查询到期中考试安排的课程,若未参加考试且未办理期中考试请假手续,将按“缺考”处理。缺考名单一般会于第11周左右在教务部网站进行公示,学生可以留意相关通知,确认自己是否已完成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