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考试请假手续办理常见问题
发布:教务部 2016-04-11问:期中考试包括哪些类型?
答:学生可以通过查看综合教务系统中“教学安排表”第四部分“考核要求”获知课程是否安排期中考试。需要办理期中考试请假手续的一般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学期中教师安排的期中随堂测试,考试时间由教师指定并通知(一般为上课时间),考试地点为上课地点或教师另行指定的地点;
2.期中考试周内或期中考试周前后安排的课程统一考试,如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等,这部分考试可以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查询考试安排。
注意:上述考试形式不仅仅限于笔试(指开卷考试或闭卷考试)。
问:期中考试期间哪些状况可以请假?
答:1.发生意外突发事件(如重病、急病卧床不起或需要住院治疗等)而无法参加正常考试。
2.参加校外重大考试(如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务员笔面试、职业资格考试、雅思、托福等,但驾校考试除外),且必须出具其考试时间与校内课程考试时间冲突的有效证明(如准考证等)。
问:办理期中考试请假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请注意,口头请假是不被允许的!
提交材料包括:《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请假单》和《学生期中考试请假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请假单》在哪里下载?
答:下载地址:http://xgb.xujc.com/2015/0930/c1985a31290/page.htm(文件最后有下载地址)
问:《学生期中考试请假申请审批表》在哪里下载?
答:下载路径:教务部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用表>考试管理
问:期中考试请假手续具体该如何办理?
答:首先应办理请假手续,完成《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请假单》审批;接着填写《学生期中考试请假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持已批准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请假单》依次找任课教师、开课单位审批,请务必特别注意时限要求。审批结束将上述材料送到教务部备案(主3#611,教务部教学质量与考务管理中心),并将其中一份已盖章的《学生期中考试请假申请审批表》交任课教师备案,学生自己可以复印或拍照留存。
问:不知道课程的开课单位怎么办?
答:可以在送任课教师审核时咨询任课教师,或电话联系咨询教学秘书(教学秘书联系方式)。
问:期中考试请假被批准后如何参加补考?
答:1、任课教师自行组织补考的,按照教师通知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补考。未按要求参加补考者,视为放弃补考资格,按缺考处理,成绩以零分计。
2、任课教师不安排补考的,将会把成绩构成中期中比例合并至期末部分计算课程总成绩。
3、任课教师选择安排补考者方式,若在约定补考时间之前,学生未将《学生期中考试请假申请审批表》交予任课老师,则任课老师有权不安排其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