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程班考勤管理规范

发布:教务部  2017-11-28

为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规范课程班考勤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课程班的定义

每学期学生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修读要求选择相应的课程班学习。修读同一门课程的学生所组成的班级就是该门课程的课程班。

第二条 课程班的确定

课程班学生名单以综合教务系统为准。学生应通过本人申请或由教务部统一编排加入课程班学习,任课教师不得私自添加或删除学生名单;私自添加进入课程班的学生,其学习活动和考核结果不予认可。

第三条 日常考勤管理

(一)任课教师应制定课程班考勤成绩评定标准,并在开学初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课程班学生。其中,学生迟到超过15分钟的,当节课视同缺勤。

(二)任课教师须严格执行课程班考勤制度,及时做好考勤登记工作(鼓励任课教师使用综合教务系统中的“学生考勤管理平台”登记学生考勤情况)。考勤表应于课程结束后随其他课程考核文件一同上交教务部。

(三)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如发现学生出勤情况有较大问题,如迟到、缺勤频繁特别是此类情况即将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数1/3时,应及时向学生提出警示,并同步反馈给对应的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学生工作部门应该根据综合教务系统信息及任课教师反馈有针对性地开展这类学生的教育工作。

第四条 学生请假

(一)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勤且符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请假范围的,应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请假单》并附相关证明,根据请假时长批报权限的规定,逐级递交学籍所在院系辅导员、学术主管、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二)学生应于课前完成请假手续并将《教师通知联》送达任课教师处。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前送达,应提前告知任课教师并于销假时补交。

(三)未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提交《教师通知联》的,视为旷课。

第五条 学生学风情况填报要求

凡缺勤达课程总学时数1/3或存在其他类型学风不良情况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在综合教务系统中如实填报。填报前,建议在课程班内做好学生方面的警示工作,并实施必要的信息公示。

(一)缺勤达总学时1/3学生的处理

当学生缺勤数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数1/3时,教师应警示学生,同时在综合教务系统填报该学生姓名及缺勤情况。此类学生将被取消对该门课程和教师进行评价的资格,并被同步取消参加该门课程考核的资格,该门课程总成绩以0分计。

(二)其他类型学风不良学生的处理

当学生存在其他类型学风不良的情况,如3次及以上缺勤、经常迟到或早退、经常在课堂上睡觉或玩手机、经常缺交作业(实验报告)或其他严重干扰课堂秩序的行为时,教师应警示学生,同时在综合教务系统填报该学生姓名及学风问题。此类学生将被取消对该门课程和教师进行评价的资格。

(三)填报时间

以上学风情况的信息填报工作均应在该课程的教学周内进行。

(四)注意事项

1.任课教师在确定学风问题学生时应本着谨慎、公正的原则,在报送之前注意核实学生的缺勤次数及原因。

2.被取消评教资格的学生数建议控制在课程班人数的20%以内。

3.学生名单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可取消;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教务部提交情况说明。

(五)学生复议

学生可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查看学风情况填报结果,如有异议,统一向教务部申请复议(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教务部将秉承尊重事实和尊重任课教师对课堂秩序管理意见的原则开展调查并做出最终认定。

第六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原20167月公布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程班管理说明》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