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

发布:  2024-05-14

制度说明手续流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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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第五章“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按照学校转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而调整专业的,允许该专业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第二十一条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其转专业申请。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第二章“申请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 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对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且确有专长者;

(二)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三)入学后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四)入学后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经学校审查确认者;

(五)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才,转专业前成绩良好者。

第八条 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处于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者;

(三)处于毕业学年者;

(四)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者;

(五)招生时有明确限制者(设计与创意学院、音乐系学生只允许本院系内申请转专业;专升本录取的学生进入本科学习期间不得转专业);

(六)所申请转入专业有特殊专业要求,而申请人不能达到者;

(七)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者;

(八)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出现考试违纪、作弊者(包括课程考试、转专业考试、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体质健康测试等);

(九)出现旷课、迟到、早退等学风问题者;

(十)入学后第一学年申请转专业且当学期学业不符合要求者,包括以下几类:

1.缺考或禁考的课程累计达到3门及以上者;

2.不合格课程达到3门及以上,或者累计达到8学分及以上者。


手续流程


如何办理转专业手续?

1.教务部于每学期下半学期发布转专业手续办理通知,具体流程以通知说明为准。

2.教务部于申请时间结束后一个月内统一办理审批手续,期间不再受理个人申请。


联系方式


教务部联系方式请查看《教务工作信息表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