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注册须知: |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 |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 凡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并经学院批准。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逾期,或未经允许请假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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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送交有关部门查究。 |
第六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学院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
如何办理请假手续?
办理步骤:
学生向学生所在系提交书面请假单和医院证明,送教务部审批。(注意:请务必留下完整的考生信息和有效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邮政编码:363105
传真:0596-6288214 |
如何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办理步骤:
1、学生需先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2、学生在“教务部网站—学籍管理—注册”处下载《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并填写完毕。。
3、学生将《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保留入学资格书面申请书和家长同意书,送交教务部审批。
4、教务部将审批完毕的表格和相关书面材料送交院长审批。 |
备注:
院教务部:联系方式请查看《教务工作信息表》
各系:联系方式请查看《院内常用电话》
各部门上班时间均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 |
表格下载: 《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 《学生离校手续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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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报到须知: |
|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 |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 学生有缴纳学费的义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否则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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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校历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
| 第九条 学生须按规定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取得该学期学分认可资格。 |
如何办理暂缓注册手续? 具体请参见《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 |
备注:
院教务部:联系方式请查看《教务工作信息表》
各系:联系方式请查看《院内常用电话》
各部门上班时间均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