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
1、学生在“教务部网站-学籍管理-休学”处,下载《休学或保留学籍申请审批表》并填写完毕。
2、学生向学生所在系提交《休学或保留学籍申请审批表》、休学或保留学籍申请书、家长同意书(若因病休学,须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疾病证明),送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处、辅导员处、系主任处)审批;学生所在系审批完毕后,交学院学工部、财务部审核。
3、学生将审批完结的表格和相关书面材料交教务部报院长会议审批。
4、审批核准后由教务部向学生开出《离校手续单》,由学生所在系系秘书协助办理离校手续,相关证件存系秘书处。
5、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由教务部向学生开具《学籍管理批复通知》。
备注:
院教务部:联系方式请查看《教务工作信息表》
各系:联系方式请查看《院内常用电话》
各部门上班时间均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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