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我院在校学生音乐爱好者的需求,学院决定将南光四101琴房在周末时间向全院学生(除音乐系)开放使用,请需要使用琴房练琴的同学,按照以下要求前往使用: 一、学生须了解并遵守《琴房管理办法》《琴房设施损坏赔偿规定》。 二、练琴时间、地点:每周六、周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23:00在南光四101 琴房。 三、学生练琴流程: 1、学生必须持本人学生证到南光五102琴房管理处按照要求进行登记,并领取琴房钥匙,之后方可练琴。 2、练琴过程中不得私自把钥匙带出琴房,或直接转交给他人。 3、练琴结束后,须关好门窗并把钥匙交回琴房管理处换回本人学生证。 4、学生每人每次练琴不得超过两小时(含两小时)。 四、如若出现违反琴房有关规定和损坏琴房设施的情况,须照价赔偿并取消练琴资格。
附:《音乐系琴房管理规定》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音乐系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