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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末开放琴房使用的通知
关于周末开放琴房使用的通知
『 发布:嘉庚学院教务部 | 日期:2006-11-20 | 编辑录入:嘉庚学院教务部 』

  应我院在校学生音乐爱好者的需求,学院决定将南光四101琴房在周末时间向全院学生(除音乐系)开放使用,请需要使用琴房练琴的同学,按照以下要求前往使用:
 一、学生须了解并遵守《琴房管理办法》《琴房设施损坏赔偿规定》。
 二、练琴时间、地点:每周六、周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23:00南光四101 琴房
 三、学生练琴流程:
  1、学生必须持本人学生证到南光五102琴房管理处按照要求进行登记,并领取琴房钥匙,之后方可练琴。
  2、练琴过程中不得私自把钥匙带出琴房,或直接转交给他人。
  3、练琴结束后,须关好门窗并把钥匙交回琴房管理处换回本人学生证。
  4、学生每人每次练琴不得超过两小时(含两小时)。
 四、如若出现违反琴房有关规定和损坏琴房设施的情况,须照价赔偿并取消练琴资格。

 附:《音乐系琴房管理规定》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音乐系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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