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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考场规则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考场规则
『 发布:嘉庚学院教务部 | 日期:2007-11-05 』

1、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照《考场座次表》指定的座位对号入座,并准备好贴有本人近照的学生证和考试必需的用具。无证者或不按指定座位就座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纸张、文字材料、电子文具或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携带者应将上述物品清理或完全关闭并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得放在考试位上或考试位附近。
3、考生应在试卷和答题纸上指定的位置填写院系、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等事项,不得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信息或在非指定位置填写;否则该场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4、开始考试后,除特殊的严重且紧急的情况外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包括不得上厕所)特殊情况必须离开考场须征得监考老师同意并有监考老师随行,否则按交卷处理。
5、考生应在开考后15分钟内检查试卷是否有印刷问题,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监考老师更换试卷,超过规定时间不得更换试卷。
6、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进入考场,该场考试以缺考论处;开始考试后的30分钟内,无论答题完毕与否,一律不准离开考场。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互借文具,如确需借用文具,应举手向监考老师报告,由监考老师代为转借。
8、交卷时,考生应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翻盖放在桌上,由监考老师统一收取。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9、考生应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完成答卷,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高声喧哗,违者按作弊和违反考场纪律论处。
10、考生应以诚信为本,自觉独立完成考试。凡有作弊行为者,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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