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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程班管理说明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程班管理说明

『 发布:嘉庚学院教务部 | 日期:2007-04-29 | 编辑录入:嘉庚学院教务部 』

1、课程班的定义
  课程班是每学期以修读同一门课程为目的的学生所组成的班级。学生须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选择相应的课程班学习,完成该课程班的各项教学活动。

2、课程班的确定
  学生通过本人申请或由教务部统一安排加入课程班学习。课程班名单一经确定,学生不得任意自行退选或改选:未依规定程序擅自加入课程班的,不能取得该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未依规定程序擅自退出课程班的,该课程以0分计,若重新修读须办理学分重取手续。

3、相关手续的办理
  学生必须按照时间要求和方式规定办理进入或退出课程班的修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后果自负;修课手续不完备者,不能取得该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如需申请免听、免修、缓修、先修、辅修等手续者都须在开课第一周内提交书面申请;学分重取课程班须在开课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经任课教师与所在院(系)批准,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后生效。选修课程需严格按照指定时间、指定方式在教务系统进行退选或改选。

4、课程班修读基本要求
  凡经批准参加课程班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制度,按要求参加课程各环节教学与学习活动,不得迟到、早退、缺课。凡缺勤达三分之一者(获准免听者除外)取消考试资格,必须重新修读以取得学分。
任课教师本人或指定课程班的学生(干部)须严格进行考勤,并将考勤记入平时成绩。

5、课程的成绩
  课程总成绩是由考勤、平时、期中、期末等成绩按一定的比例构成,总成绩在60分以上(包括60分)方能取得该课程学分,否则必须重新修读以取得学分,若属选修课程的也可根据教学计划改修其它课程。

6、课程的考核
  除期末统一考试外,其余考核如因故未考者,学生本人必须在期末考核前找任课教师,补齐所缺失的成绩构成部分,否则该部分成绩以0分计;期末考试擅自缺考者,该次考试成绩以0分计。以作业为主的考试方式,欠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如要参加考核,必须在期末考试之前将缺交的作业补齐。

7、考试违纪、作弊
  学生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或作弊者,该次考试成绩以0分计。若课程的期末考试违纪、作弊者,该课程必须重新修读以取得学分;考试违纪、作弊者,将同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8、有未尽事宜以教务部解释为准。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上一章: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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