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文件】关于开展2020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教务部  2020-10-12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依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详见附件1)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将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形成协同效应,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通过“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工作,引领和示范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融入课程教学各环节,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内容和要求

课程思政”示范课必须从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个方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在知识传授中注重强调价值引领,善于挖掘各类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并融入教学各环节。要充分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元素,编制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文件,明确课程目标、改革教学方法、评价方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教学改革经验,打造“课程思政”资源库。

课程建设周期为一学年(即2020-2021学年)。获选公示的课程,每学年应至少开出1个课程班。每个“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工作结题时,应至少召开1次公开课,提交教学设计详案、电子教案(教学演示PPT不少于30张)、典型教学案例(不少于3个)。相关材料的格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建设任务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形成对“课程思政”教育理念的共识,提升教师“课程思政”建设的意识和能力;仔细梳理专业课程教学体系和教学内容,结合不同课程的教学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元素。

请各教学单位依照以下建设任务做好组织工作,且应至少遴选一门专业核心课程作为“课程思政”示范课(3个教学部除外)。

单位

建设门数(不少于但不限于)

人文与传播学院

10

法学院

8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5

日语语言与文化学院

2

艺术设计系

5

音乐系

2

国际商务学院

6

会计与金融学院

8

管理学院

8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3

机电工程学院

3

土木工程学院

3

建筑学院

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

5

创新创业孵化教育中心

3

通识教育中心

5

四、申报流程

1.课程申报负责人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申请表》(附件2)。

2.各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单位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汇总表》(附件3),连同教师申报表一并提交至教务部。

3.学校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及立项公示;并在此基础上遴选优质项目推荐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评选。

五、提交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010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表、汇总表)发送至教务部邮箱(jgxyjwb@xujc.com),纸质版(申报表、汇总表各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至教务部教学管理中心(主楼群3号楼615办公室)。

工作联系人:严璟,电话:0596-6288064


附件:

1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

2“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表

3“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汇总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0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