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重取、补修手续办理的补充说明(更新)

发布:教务部  2018-02-26

2017级起,我校实施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三门课程发生拆分,原学分课程将逐步停开。依据《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修读指导及学分认可说明》,现对此类课程学分重取、补修手续的办理补充说明如下。

一、申请方式

入学年份

适用培养
方案年级

原学分课程
开设情况

学分重取/补修方案

申请方式

2016
及之前

2016
及之前

依然开设

原学分课程

综合教务系统申请

不再开设

新课程体系中的
理论课程(2学分)

人工申请

2017级起

依然开设

原学分课程

学分重取:综合教务系统申请

补修:人工申请

不再开设

新课程体系中的
理论课程+实践课程

学分重取:人工申请

补修:综合教务系统申请

2017
及之后

2017级起

——

新课程体系中的
未取得学分课程

综合教务系统申请

1.综合教务系统申请:于“学分重取/补修”平台申请,办理期限为教学周第1周结束前。

2.人工申请:下载填写《学分重取、补修课程申请表》(路径:教务部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用表),按表格所列顺序提交至相应负责人处审核。办理期限为教学周第2周结束前。

二、注意事项

1.需学分重取/补修新课程体系中“理论课程+实践课程”的学生,原则上要求同一学期内申请。因学分超限等特殊情况确需分学期修读的,理论课程须先于实践课程。

2.毕业班尚未取得此类课程学分的学生请务必尽早办理,以免因课程班容量限制无法修课,影响正常毕业。

3.相应课程班信息可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全校课表查询→根据课程查询”检索。

三、咨询电话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张老师,主楼群1号楼3F-65办公室,6288382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姚老师,主楼群3号楼615办公室,6288167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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